英國退歐的三步驟

【博聞社】英國公民在當地時間週四(23日)舉行的脫歐公投裡最終選擇了退出。不過,儘管《歐盟條約》對於成員國有意退出規定了一系列步驟,但至今還沒有一個國家真正退出過歐盟,所以英國接下來的退出過程對雙方而言都充滿了不確定性。不過大致上來說,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步:英國通知歐盟委員會它有意退出。

《歐盟條約》第50條規定了有關退出程式的基本步驟。自歐盟委員會接到通知時起,這個程式就算正式啟動。

第50條沒有規定應該何時通知歐盟委員會。英國將在何時啟動退出程式也不清楚。今年在國會下院講話時,首相大衛·卡梅倫曾說過,“英國人民有理由要求立即啟動。”很多人預計,支持留在歐盟的卡梅倫將辭職。

第二步:英國和歐盟就分離條款展開談判。

在此期間,英國仍將服從歐盟的所有規則與日常行動。但英國在歐盟委員會的代表不必參加有關脫歐的對話和投票。

第三步:雙方批准條款。

歐盟的兩個立法機構,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必須進行投票。

歐洲議會有700多名成員,來自歐盟各國,由選舉產生。脫歐協議須經該機構多數票通過。不清楚英國成員是否可以投票。

歐盟理事會由每個成員國代表組成,但其成員名單不固定。根據需要磋商的政策領域,各國相關部長參加理事會會議。決議須經“規定多數票”通過。在脫歐的問題上,27個成員國(不包括英國)須有20個贊成,才能通過。

英國和歐盟有兩年時間完成這些步驟。

脫歐過程有一個兩年的時限,從歐盟委員會接到通知的那一刻算起。這個時限可以延長,但須經歐盟委員會全票通過。

時限一到,英國就不再是歐盟成員,即使屆時未能達成協議。

英國將不再享有歐盟成員的權利,也不再承擔成員國義務,其中包括自由貿易和公民的自由移動。如果沒有另外達成貿易協定,與歐盟國家的貿易成本將提高。

(紐約時報國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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