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疑凶王书金:下个该我了 披露“一案两凶”丢官副局长郑成月:欲立像“人民警察爱人民”

【博闻社】1994年,石家庄市西郊一块玉米地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随即,年轻人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并于次年5月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曾犯下多起强奸杀人案的王书金在河南落网,随即主动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真凶。

2007年3月,邯郸中院以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王书金以其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未被认定为由向河北省高院上诉,直到2013年9月,河北省高院二审宣判,认定发生在石家庄的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截至今年12月2日“聂树斌案”昭雪,王书金案已经卡在死刑复核阶段1162天。

王书金
王书金

王书金,49岁,河北省广平县农民。2016年12月2日中午,王书金吃完午饭,坐在河北邯郸磁县看守所的监室里看新闻。这是他在这个看守所的第五年,在高墙内的第十二年。

央视《法治在线》播发了一条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布聂树斌无罪。这意味着,与“聂树斌案”如影随形十多年的“王书金案”也将有个了结。关注聂树斌案的人认为,“聂树斌案”、“王书金案”纠葛十一年。王书金也在司法机器的缝隙里多活了十一年。

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却通过看守所里的电视,了解了司法体制改革,关心重大案件的程序是否公开透明。王书金的一位代理律师彭思源评价:“他久病成医”。

12月2日,新京报记者委托王书金辩护律师彭思源将问题带给王书金,试图了解这个死刑犯的心路历程。

王书金:“我作了案,让聂树斌含冤为我顶罪,这不合理。”“我心态一直挺平和的。我就等着。”

“啥都放下了。我以前还想着执行死刑之后能够骨灰回家,现在想想,也没理由回家了。不回家了。我的骨灰随便扔哪里都行。”

郑成月
郑成月

原河北邯郸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是最早着手调查王书金案的办案民警,也是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公安人士。但也正是因为王书金,郑成月却丢官罢职。

12月1日晚,记者记者专访了郑成月,他回顾了发现聂树斌案“一案两凶”的前前后后。

记者:你最早和王书金发生交集是什么时候?

郑成月:1995年7月,我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科毕业后,进入公安局工作。10月3日,王书金所在的南寺郎固村有女孩失踪了。我第一次配上五四手枪去破案,这是我接触的第一起命案。我们对南寺郎固村对的男青年逐个排查,发现一个叫王书金的男青年不见了。随后,刑警队在公安部网上发布了一则通缉令:王书金,28岁,涉嫌强奸杀人后逃跑。

记者:后来是怎么找到王书金的?

郑成月:2005年1月18日,河南荥阳县索河路派出所打来一个电话,说他们发现了一个叫王永军的平固店人,已经10年没回过家了。这时候我已经是副局长了,主管刑侦。我想到他们说的这个人可能就是王书金。后来我就到荥阳,把逃亡十年的王书金带回了广平。

记者:王书金最早是什么时候交代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真凶的?

郑成月:我在荥阳见到王书金的时候,刑警正在问他话。王书金当时就承认自己犯了6起案子:4起强奸杀人案,2起强奸案,其中就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

记者:你是怎么发现“一案两凶”的?

郑成月: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给他们录口供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指认现场。

2005年1月23日,我们押着王书金到石家庄指认现场的时候,王书金准确地指认出了现场。我当时问旁边的老百姓这是哪个村的地,别人说,是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的地。于是我把孔寨村的干部叫过来。村里干部说,这是马振才的地,10年前确实发生过凶杀案。

我怕王书金胡说八道,所以又找到马振才,问他地里是哪一年出的凶杀案。他说十来年了,我也记不清哪一年了。这个时候,一位村干部告诉我们,“坏了,坏了”。我问他哪儿坏了。他说,十年前凶手已经枪毙了,怎么又来一个。这时我才知道,这个地方已经“破了案”了。

记者:王书金案目前仍处于死刑复核阶段,要不是“一案两凶”,他可能已经被枪毙了。有种说法是,王书金承认西郊玉米地杀人案是为了减轻罪行。你怎么看?

郑成月:不可能!我跟王书金说,一定要说实话,不要说假话。王书金说,是我干的,为什么要让别人认?

记者: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中,“破案”的是谁?你去找他们了吗?

郑成月:村干部告诉我,1994年,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副局长尚中华带着刑警队在这儿破了案。

发现这个以后,我们在想:第一,王书金在这打工,会不会是他看到以后胡说了;第二,会不会这里发生了两起凶杀案?2005年,当时破案的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已经撤并到裕华区分局。带着前面两个问题,我们就带着王书金到了裕华分局,当时找的是一个指导员。这位指导员说话吞吞吐吐。

刚开始他没在屋里,我一看,他桌上放着我们的协查函,还有河南荥阳发的协查函。我想,我们发的函是到石家庄市公安局的,怎么到了他桌上?我跟这位指导员说,如果你们这没有出现过凶杀案,你给我写个证明;如果有,请你把现场和调查的材料、尸检结果给我。我还跟对方说,王书金就在楼下,你可以去提人,我把他给你,你问。

他说,等等再说吧。我说不能等等,起诉时间马上到了。他却跟我说要找我们局长。我就跟他说,我就是局长,我找你们局长。他给我一个他们局长的电话,但是我后来打过去都不接。我就知道,里面肯定有麻烦。然后,我押着王书金回了广平。

记者:在裕华分局碰壁后,你是怎么想的?

郑成月:我不管他,我要水落石出。我相信,我们有法律的监督,有人管。

记者:意识到案件可能有问题后,你做了哪些工作?

郑成月:对看王书金全程录像,不论他见什么人。我现在还经常看他交代罪行的录像,看了不下100遍。

记者:之后你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疑点?

郑成月:聂树斌怎么描述被害人(康某)的?——“二十四、五岁的女的”、“个儿不高不低不胖不瘦”、“留着短发”。

相比之下,王书金的描述更为详细。王书金说,这女的头发不太长,但是没有扎小辫,个儿比他略矮。王书金是171cm,康某的招工表显示,康某的身高是156cm,加上红色高跟鞋的高度,王书金说康某略低于她是没有问题的。王书金说,康某头东脚西,穿的是带花点的连衣裙,上身穿着女人穿的小白背心,裤头是粉色的,洗得晒得发白了。穿着红色塑料高跟凉鞋。

最关键的地方是,王书金说,他把康某掐死后,在她身边发现了一串钥匙,这是聂树斌没有提到的证据。王书金交代,他临走时,把康某的裙子扒下来,他觉得这条连衣裙不错,想把它拿回家给老婆穿。所以他拿着这裙子和一串钥匙就走了。但走在半路上,他又突然想到,自己拿着这串钥匙,要是被公安局发现,不就破案了吗?所以他又折回去,把这串钥匙扔在了距离被害人大概一米远的位置。把连衣裙埋到了距离现场十几米远的位置。

接着,王书金回到了单位上班。他交代,下午三点钟,天打起了雷,后来下起了雨。后来河北省调查局到石家庄市气象局调查,那天确实下了雷阵雨,和王书金说的吻合。

更可笑的是,聂树斌交代现场有一辆黑色自行车;材料里也写着,现场提取了一辆黑色自行车。但在向康某家属返还财物的相关材料里,却成了蓝色自行车。

明明是蓝色的自行车,聂树斌却说是黑色自行车;明明康某已经37岁,聂树斌却说“二十四、五岁”,你信吗?所以我说,这案子是冤案,是假案。

记者:看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卷宗后,你是什么反应?

郑成月:2005年,聂案复查时,我从河北省调查组拿到了部分聂案卷宗。卷宗不完整,今天把这页撕了,明天加了那页,有的字改了又改……口供显示,聂树斌讲完一个强奸杀人过程花了30分钟。但聂树斌有口吃,他讲完这些内容至少需要3个小时。

按照要求,对未满18周岁的人讯问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对口吃的人讯问必须在口供上注明“口吃”。但是卷宗上什么都没有。

我第一次拿到卷宗,看了以后就把它一把扔到了桌子底下。——一帮杀人犯!不是“聂树斌是杀人犯”,弄材料的是杀人犯,连基本的公安和法律知识都不懂。我就觉得聂树斌冤。

记者:作为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公安人士,“说实话”让你受到了什么影响?

郑成月:王书金事件使我被免掉了公安局长。2009年,县委书记找到我,让我提前退休,“给年轻人让让道”。当时我是广平县公安局的副局长。如果不出现王书金,我现在可能是邯郸市公安局局长。

记者:你怀疑过自己的选择吗?

郑成月: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首先要把你的良心放平。我当公安局长时,在局里睡觉从不关房门。

记者:离开公安局后,你在做什么工作?

郑成月:在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法律顾问。给他们看看卷宗哪里有问题。

记者:对于聂案,今后你还想做些什么?

郑成月:本来我打算在聂树斌案再审的时候去最高法出庭作证,后来才知道是直接宣判。我要在下聂庄立一块碑,写上聂树斌被冤枉的天数。

记者:你身体状况如何?

郑成月:不好,很多疾病。11月30日,我和聂树斌的姐姐通话,我跟他说,我活不了多久,我死了以后,要给我在聂树斌的坟墓旁边树一个像,写上“人民警察爱人民”。

新京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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