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PS被起诉索赔110万 林志颖认错并强调PS照来自网络

PS照原图

【博闻社】近日,林志颖因4年前在微博分享了一张自己的光头PS照被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据海淀法院通报,原告认为,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与作者透过原作品想要表达的民族气节、民族精神的严肃主体背道而驰,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110万元。2月16日,林志颖在微博发表声明,主动承认错误,称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并称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林志颖原文:

看到网络上一张广泛流传的我的光头PS照,觉得p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特此声明: 1、因为觉得有趣,未多做考虑就将网友PS的图片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并未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 2、本人尊重知识产权,身为公众人物,我们也有影视、音乐等方面的知识产权需要保护,深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3、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 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全权处理,并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 5、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6、谢谢各方的监督。

林志穎過去遇保養品風波時,起先採取不回應態度,不料卻越演越烈,所以15日媒体先出現他被攝影師提告新聞,16日他就很快發聲明,除了強調圖不是他PS的以外,也承認在微博使用該圖就是錯誤。

新浪娱乐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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