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3月1日实施:打击票房造假 要求明星德艺双馨

【博闻社】历时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终于在3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中国电影市场来说,越来越快的发展让产业很多环节有些失控。《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似乎也将修正这些问题。目前来看,审批环节简化、惩罚措施明确等一系列法规都被看成利好于行业,尽管不是十全十美,但中国电影“有法可依”的时代,正式开幕。

取消“电影拍摄许可证

《电影产业促进法》,从2003年起草至今,14年的时间中国电影市场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仅从票房来看,全国总票房也从2003年的10亿左右,飙升为去年的457亿元,45倍的增长已经十分可观。

不少行业人士指出,此次《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于中国电影市场,从根本上有两大利好改变。首先就是审批流程的简化。据《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取消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审批。不过,取消“电影拍摄许可证”的同时,电影剧本或剧本梗概还是要送审备案。在业界看来,这个改变让更多企业拥有了拍电影的权利,而随着权利的下放,也促进地域之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激发电影市场动力。

当然这次带来的最大改变还是审查方面明确规定,建立专家评审和再评审制度,这也被看成是明确电影审查的标准。对于业界来说,这个改变标志着电影审查终于将迎来“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时代。

放映过程不得插播广告

《电影促进法》提到,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如果违反,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法规指出,国家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

打击票房造假

针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偷漏瞒报电影票房现状,《电影促进法》提到,电影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

 同时,《电影促进法》也明确了处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要求明星德艺双馨

早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发文“封杀”劣迹艺人。此次《电影促进法》也专门提出,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防止盗版、鼓励国产电影

在电影播放方面,针对影厅里偷拍的行为,《电影促进法》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法规还提到,电影院应该合理安排国产片的放映场次和时段,放映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三分之二。

中新网/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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