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帮国民党找到价值32吨黄金的资产 两岸统一后才能兑现

【博闻社】据台湾媒体3月17日消息,为因应台当局“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重启党产清查,国民党半年来配合自查旧有党产,发现一批1947年国民政府发行的第二期美金公债(U.S. Gold Bonds),估算现值约385亿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86.9亿元)。不过,按照台湾当局“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国民党的巨额债券,只能等国家统一后才能兑换。

国民党17日)举办记者会公布发现巨额债券消息,并呼吁“党产会”应正视国民党对台湾的贡献。

国民党表示,此批国民党政府债券之本金及未领息票合计为美金3648.09万元。因当时美元采取与黄金挂钩的“金本位制”,依美国黄金储备法案之规定,35美元可兑换一盎司(31.1035克)黄金,因此债券换算黄金为104万2312.0143盎司(约合32.419吨)。以2017年3月10日黄金价格每克1188元新台币计算,即达约值385亿1439万8千元新台币。

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表示,该党文献多次记载这笔黄金债券,在战乱中由专人辗转运抵台湾,后委托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保管,债票总计20万809张,分装于68箱内,保存至今,而且在民国78年2月于该党办理社团法人登记时,列入所附的财产汇总表,去年国民党曾与中信银洽商取回这笔美金公债,但中信银不同意,至今仍保存在银行,只能拍照为证。

邱大展指出,当年政府发行美金公债,总额1亿美金,分两期发行,依据法源“36年(1947年)美金公债条例”迄今依然未废止,为有效法规,虽然1992年制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定在国家统一前,不予处理民国38年(1949年)以前在大陆发行尚未清偿的外币债券,及民国38年黄金短期公债,当时为国民党执政,足证国民党没有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立法,“民国88年”(1999年)大法官解释也认定,延缓债权人对国家债权的行使合宪,但国民党至今仍合法持有对国家的债权。

观察者网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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