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女记者遭家暴15年终致死 施暴丈夫被判死缓

【博闻社】2017年3月2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中院对内蒙古女记者遭丈夫家暴致死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金柱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4月6日,即《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一个多月以后,内蒙古杭锦旗广电记者红梅因“头部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及前一天,她遭到丈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安监局职工金柱的数次家暴。经鉴定,当时金柱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76.410mg/100ml,金柱曾在一审开庭时辩称自己“喝断片儿了”。宣判后,金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我们会去把这个消息告诉红梅。”红梅的姐姐咏梅对记者说,她希望法律公正的裁决能让红梅得到安息。

该案代理律师曹春风表示,这起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大,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将对同类案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因妻子外出应酬产生不满,酗酒后施暴

判决书显示,金柱与红梅系夫妻,两人育有一子(13岁),金柱曾经多次酒后对红梅有家庭暴力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5日下午下班后,金柱因红梅出去应酬而对其产生不满。当晚21时许开始,金柱自己在家饮酒,至23时30分许,金柱见红梅仍未回家,驾车出去找,正好看到红梅从出租车上下来,先打了红梅几个耳光,致红梅倒地后又踢了红梅。之后金柱将红梅拉到自己车后座,坐在驾驶座上揪住红梅的头发,将红梅头部往车后门玻璃上撞击。第二天下午,金柱起床后将儿子送到学校,返回家的途中到小区附近的“久久宏门市部”买了一瓶白酒,并在门市部内喝酒,喝完酒后,又买了一瓶白酒带回家里继续喝。15时40分许,金柱在二楼与红梅发生争吵,并再次殴打红梅。后金柱发现红梅在二楼的卧室床边趴着口吐白沫,于18时56分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被害人红梅没有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判决书中一邻居的证言称:“4月6日大约15时40分许,听到断断续续的‘通通通’的声音,像是有人踢柜子或模板发出的声音,持续了一会儿时间,之后听到隔壁感觉是女人发出来的呻吟声,每一声都拉的很长,连续发出过十几次……大约18时至18时30份左右,突然听到隔壁家的小孩在自己家院内大声哭喊,大概意思是妈妈死了。”

经鉴定,被害人红梅系因头部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而死亡。此外,红梅大脑蛛网膜下腔出血;肺水肿、淤血、脑水肿;多脏器淤血改变。

家暴持续多年,律师呼吁第三方关注妇女权益

红梅与金柱结婚的15年,她饱受家暴。早在2001年,红梅受家暴流产后曾起诉离婚,后金柱承诺不再打骂红梅,终未离婚。但其后家暴没有间断,2013年10月,红梅再次因受家暴致“枕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而入院治疗。

判决书采信的19份证人证言显示,红梅及金柱的同事、同学、邻居均反映,金柱多年对红梅持续家暴。多数家暴过程被儿子小雅(化名)亲眼目睹:“金柱平时经常喝酒,只要喝了酒就殴打被害人红梅,平时都是用手殴打被害人的上身,除偶尔使用拖鞋殴打外,从来不使用器械”。

中国妇女报对庭审情况报道称,在被告席上,金柱反复强调:“我不是推脱责任,那天中午我送完孩子,回家时路过小卖铺喝了一瓶白酒,一直到晚上发现妻子红梅趴在床上奄奄一息,直至死亡,中间发生了什么,我真的一点也记不起来,喝断片儿了。”

该案代理律师曹春风表示,持续家暴行为是金柱量刑从重的考量之一,“金柱在与红梅结婚的多年中持续家暴,实际上已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除此之外,金柱在犯罪中的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恶劣,且在法庭上并未表现出悔意,没有获得被害者家属谅解。”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柱因对被害人红梅出去应酬而产生不满,于2016年4月5日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并于次日酒后再次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红梅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金柱与被害人红梅结婚后因酗酒恶习,多次对被害人红梅进行家庭暴力,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应予严惩。

最终,鄂尔多斯中院作出判决:金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处理事故人员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酌情支持5000元。

曹春风律师希望该案能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起到警示作用。“红梅作为一个文化层次较高的记者,也没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些文化层次较低的女性,更难以有意识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就提示在《反家暴法》中所确定的主体,比如公安、检察院、法院、妇联、社区、本人工作单位等等,应当对妇女权益的关注实现常态化,把家暴扼杀在萌芽状态,以防出现一些极端后果而无法补救。”

15年家暴从没想过打110报警

2013年10月初,金柱把红梅的头打伤住进了医院,更加让红梅的亲属感到恐惧和担忧。杭锦旗人民医院于2013年10月8日出具的诊断结果写着:“枕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颅骨向内凹陷,周围脑组织受压”,家人发现红梅左耳后部有鸡蛋大小一块塌陷,为此住院检查治疗。

住院期间,金柱没有出现,没有往医院交一分钱,所有住院费用还是红梅父母出的。

出院后,红梅父母坚决让女儿和金柱离婚,红梅也带着儿子在外面租房住了一年,后来金柱下跪求饶,红梅也就不再提离婚的事了。

让记者感到震惊的是,红梅被丈夫打了15年,严重时把头都打扁了,全家人竟没有报过一次警!

红梅父亲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打110,因为我以为警察不管打老婆的事,另外,他们不离婚,我要是报警把事情弄大了,怕金柱更恨我。还有就是我们这个地方小,大家都认识,感觉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怕人笑话,家丑不可外扬。”

红梅姐姐的回答是:“主要考虑红梅不离婚,我们就觉得报警会把事情弄的更糟,大家都得不偿失。”

红梅已去,那她为什么不报警呢?在她对面办公的蒙编部主任莎日娜对记者说:“这个问题红梅和我说过,她说不想离婚,那样对孩子不好,又怕金柱喝酒喝死。报警会让他很没面子,难以生存。”

舅舅是森林警察,为什么没想到报警?李功勤说:“每次等我们知道,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再说,家务事一般过去就过去了。”金柱曾经在咏梅孩子生日宴上,看到红梅和几个男亲戚喝得高兴,当场就拿出刀来要捅红梅,后被众人抢下。

采访中,几十个采访对象对于家暴的看法竟惊人地一致。有的说打的不严重就忍了,严重了就找家人诉说,但千万不能和父母说,怕担心; 有的说找家里边年轻力壮的吓唬吓唬对方; 有的说找法院; 有的说尽量找点事干,不能闲的,人闲就喝酒,喝酒就容易打老婆。竟没有一个人主动说打110报警或找妇联、单位。至于2016年3月1日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多数人不知道,有的表示听说过,但不知道具体内容。

澎湃新闻/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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