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卷入绑架杀人案 陈夏影等三人今获国家赔偿537万

陈夏影等三人当年照片
陈夏影等三人当年照片

【博闻社综合】京华时报讯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兴等人再审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赔偿黄兴、陈夏影和林立峰父母分别186万、129万、221万元,并依法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三名当事人及家人共计获赔约537万元。

1996年4月,福清发生一起绑架案,一名13岁男孩被绑架后杀害。黄兴、林立峰、陈夏影3名当地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在未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建省高院却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做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3名被告人及家属多年申诉无果。林立峰于2008年在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至今仍在喊冤。

该案卷宗显示,判决书关于林立峰、陈夏影、黄兴犯罪事实的认定,只有相关的供述和间接证据,绳索、胶带、车辆等认定的作案工具均未找到;作为证据的勒索字条均不是嫌疑人所写,却没有查清来源;此外,该案相关证人反复做出完全相反的证言,被告人和证人均称曾遭刑讯逼供。陈夏影的申诉代理律师吴国阜表示,他已于2014年11月找到了当年的关键证人。这位证人称,案发时陈夏影人在深圳,没有作案时间。

2015年5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开宣判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再审一案,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林立峰的父母林信容、庄华英与黄兴、陈夏影分别于6月30日、7月6日,向福建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坚信儿子没有犯罪,“案子发生在福清,当时我儿子等几个人一直在深圳。” 陈焕辉称,没有凶手归来,没有死者复活,儿子的案子有机会重审,这要归功于司法环境不断改善。

有不少网友认为,造成冤假错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附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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