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治癌神医张学友获刑10年

【博闻社综合】私自购买制药设备,在粉剂、丸剂中大量加入禁止添加的西药,通过线上线下卖药,2007年以来,湘西”神医”张学友用这种方式制售假药,获利上百万元,目前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神医就诊现场(图片来自网络)
神医就诊现场(信源:新华网)

2003年,张学友在吉首市开设”湘西振兴民族医联合诊所”以来,为扩大销售利润,2006年至2007年,张学友购买各种机械设备,生产药剂,并在淘宝网建成”湘西苗药堂”网店,网上给病人开药。

据了解,张学友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 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自制、自命名的散剂、丸剂。张学友指使陈某月等人在粉剂、丸剂中大量加入禁止添加的醋酸泼尼松片、去疼片等西药,合成

生产”正前””四海””八仙”等11种自命名的药品,使得癌症等重症患者服用后确实产生暂时缓解疼痛的效果,因此前来看病购药的人增多,张学友也被许多不 明真相的患者奉为”神医”。

仅2013年以来,吴某就以”湘西州宏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购买”醋酸泼尼松片”9916瓶、”去疼片”5600瓶,张学友从中非法获利140万元。

2015年2月13日,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处张学友有期徒 刑10年,并处罚金230万元;2015年8月24日,经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张学友的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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