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的评级制度或是打压异见律师的一种手段

【博闻社综合】帮助起草包括中国刑法修正案在内的法案的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陈卫东说,当局可能很快就会推出一个给律师评级的机制,允许地方司法局依据资历给律师评级,并且仅允许一定等级的律师接手高等法院的一些重要案件。消息透露以后,得到的是更多的批评回应。

今年,中国因为打压维权律师而受到国际社会的批评。有报道称,政府可能计划以律师评级为手段进一步限制法律职业。目前该计划的细节尚未公布,包括这种机制如何运作,以及分级机构是否有独立性。但该计划已经引起对可能的滥用权力的担忧。

很少有给律师评级这样的国际先例(图片来自网络)
很少有给律师评级这样的国际先例(图片来自网络)

维权律师陈建刚称,这种机制最终会变成一个授权政府进一步打压反对派和敢说真话律师的工具,他们当中许多维权律师被捕或被拘留,只是因为他们尽职做好份内工作。“一些律师已经被投入狱中,而另一些(像我这样的)人可能被进一步排除在他们的执业之外(根据新提案)。也就是说,在这样一个制度下,所有人权律师都将彻底消失。”

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说:“就我个人而言,我反对律师评级,因为他们的表现通常是由该行业评估。不论什么样的评级标准,或者不论谁来授予等级,滥用权力将不可避免。”

法律学者、律师徐昕撰文指,法律服务是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行业,市场参与者本身会有理性选择,政府没有干预的必要性和理由。他认为,律师管理的大方向是律协自治,这种等级化、行政化、体制化的律师评级制度将严重影响律师职业的发展。

司法部研究室任永安研究员声称:“建立律师分级制度,可以使当事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律师。届时律师收费与等级挂钩。”可是,律师签订代理协议,提供法律服务行为是民事行为,民事行为以“意思自治”为根本,律师要多少钱,当事人愿意给多少钱,双方自己决定。而且,律师本身就是自由职业者,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自己就可作出调节。另外,在民事行为中过多干预似乎与党中央“简政放权”的趋势不符。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斯伟江律师:如果律协主持了律师分级制度,或者司法局控制了分级制度,就类似市场上规定了馒头店,必须认证,一级馒头店可以在闹市区卖,二级的在非闹市区,三级的,只能在郊区卖。

但不是所有的律师都对此制度持批判态度。

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秘书长李肖霖说,这样的评级制度的动机可能是好的,能惩罚表现不好,不合格的律师。

他说:“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没有经验的律师接手他们处理不了的大案子,损害他们当事人的权利。”

他说:“我认为一个适当的评级制度是合理的,但如何设计分级制度,事关重要。同时,有时侯,甚至大牌律师可也能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不过,李肖霖不同意当地司法部门应参与律师评级。相反,他说,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应该被纳入考虑,原则上,这样一个制度应符合国际惯例。

问题是,很少有给律师评级这样的国际先例。

附三级律师评级标准

初级律师:

实习律师期满,经职业道德操守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初级律师资格,同时颁发《初级律师执业证》。

高级律师:

1.职业道德考核合格

2.工作实绩良好,能独立承办各项律师业务;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初级律师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律师4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初级律师3年以上。

大律师:

1.职业道德考核合格;

2.工作实绩优秀,能够独立处理律师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具有高深的法律理论水平;

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担任高级律师9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律师8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高级律师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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