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在押犯趁放牛脱逃 26年后被抓回判刑

u=2212508900,1836160367&fm=21&gp=0【博闻社】云南元江县法院2月5日发布,该院日前当庭宣判一件脱逃案,被告人赖某某(76周岁)在元江监狱服刑期间脱逃了26年后被抓获,被判处脱逃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加上原判未执行的刑期三年零九个月,决定执行四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赖某某于1983年11月26日因犯贩卖鸦片罪、窝藏罪被龙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12月10日投入云南省元江监狱服刑。1989年11月21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赖某某利用单独上山放牛之机擅自脱逃,之后其逃到缅甸躲藏,直到2013年才从缅甸回到德宏州芒市和其儿子一起生活。2015年11月3日,被告人赖某某在其儿子家中被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的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某在监狱服刑改造期间,不思悔改,抗拒改造,违反监狱管理规定,利用单独外出劳动之机实施脱逃,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被告人赖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且其年龄已超过七十五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赖某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依法对其实行数罪并罚,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赖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