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长涉“车牌摇号舞弊” 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宋建国【博闻社】中国官媒《北京青年报》旗下《法制晚报》星期天(2月21日)报道,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贪污腐败案近日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报道并未说明二审判决日期。

报道说,宋建国早于2012年被传涉嫌操控车牌摇号营私舞弊,并接受中共纪检部门调查,北京警方一度对外辟谣。执法部门至2014年9月将其正式逮捕。案件于去年11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宋建国利用职权协助他人办理“京A”车牌,获取各种财物总值2390万元人民币。

此前媒体报道引述起诉书称,宋建国收受金钱、房地产、金条、名表等,滥用职权,帮助他人办理“京A”车牌。

该起诉书中被点名曾向宋建国请托办证的人员计有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刘长青、刘长江,北京盘古氐投资有限公司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等。

报道还说,在宋建国之前,他的秘书、两名司机、车管所原副所长、车管所京朝分所警长等五人,也从办理“京A”车牌图利而被判刑,当中以车管所原副所长宋海燕获刑最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官媒新华社指,原来的“京A”车牌多是党政机关使用,部分车牌随车辆报废而回收,再使用必须经过交管局领导审批同意。

官媒消息说,在摇号分配号牌的过程中,“京A”车牌不会放入摇号池,也不会被拍卖。由此,“京A”车牌变得奇货可居,拥有“京A”号牌的车主被视为特权一族,手握“京A”号牌审批的交管局长就成为一些商人眼中的“红人”。

但判罚结果还是引发了很多质疑,仅凭官媒相关报道中涉及的犯罪行为,无期徒刑的结论有些不可思议。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