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宗宪卷入经济案认罪获缓刑三年 主犯判刑14年半
|【博闻社】台湾著名艺人吴宗宪过去因投资LED,涉嫌掏空“联明行动科技公司”资产2亿多台币(约人民币4000万),并炒作联明股价,违约交割3000多万台币(约人民币610万元)而惹上官司,被以违反证券交易法起诉,2013年时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6月16日最高法院判决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另依法吴宗宪3年内若再涉刑案被判有罪,将被撤销缓刑,入狱服刑。
高等法院认为联明行动科技董座许丰旸涉嫌与董事、前妻杨咏淇,以及包含吴宗宪在内的11位友人,多次以虚伪交易、虚伪股权投资等行为,掏空该公司资产2亿多元,并炒作公司股价,违约交割3000多万,于台北地院一审审理时,吴宗宪及其他5人认罪获得缓刑3年,6人均未再提上诉。高院现针对提起上诉的许丰暘等另外6人做宣判,判处主嫌许丰暘14年半重罪、杨咏泣4年10月,前董事长刘东易、王明松等4人分别被判1年7月至4年8月不等徒刑,仍可上诉。
然而当时一审宣判后,吴宗宪曾喊冤,强调自己是遭童年朋友牵连,“我相信法律会还我一个清白”,表示没做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不过当时曾被律师周武荣打脸,“既然都认罪了,哪还有清白?”如今他却认罪获判缓刑,至于详情他未多谈。
东森新闻、新浪娱乐等报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