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连下新规:又要求提供搜索服务“应查验客户资质”

【博闻社】近日网信办连续下达新的、且更为苛刻的管制规定。6月2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表示,网信办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大陆官媒引述国家网信办负责人表示,搜索引擎在整合网上信息、方便用户查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同时存在不少问题。网信办指出,部分搜索结果含有谣言、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违法信息,部分搜索结果有失客观公正,违反行业道德和规范,误导和影响公众判断。这些问题侵害了公众利益,促使其出台信息搜索服务有关规定。

《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不得通过断开相关链接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网信办还表示,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公众投诉、举报和用户权益保护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依法承担对用户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今年是运动式净网开启的第三年,网信办的专项整治显示更为细化,似乎在追求“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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