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为办女儿升学宴离婚 调查后仍被辞退
|【博闻社】为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滋生隐形“四风”问题,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6月26日,记者从重庆巫山县纪委获悉,该县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陈春林,因女儿高考后违规操办升学宴被立案调查。目前该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唐街道党工委已辞退陈春林高唐街道信访科临时工作。
陈春林是高唐街道办信访科临聘工作人员,是一位老党员,从2007年1月开始在高唐街道工作,辞退前在街道从事信访稳定工作。
今年5月,妻子黄美艳与陈春林商议,拟以其女考大学名义操办宴席。6月8日,陈春林夫妇为规避调查,在办理升学宴前四天,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商定由黄美艳出面操办宴席。高唐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得知情况后,分别对陈提出不准操办宴席的要求,但陈春林称宴席由黄美艳操办,本人已经与她离婚,与其无关。
6月12日中午,陈春林和黄美艳仍以女儿升学名义,在巫山县城一酒楼操办宴席30余桌,邀请高唐街道办事处部分同事和与自己平时有礼尚往来的少数管理对象等人参加宴席,共计收受141人的礼金3.59万元。
巫山县纪委调查核实后,认定陈春林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6月23日,巫山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陈春林退还礼金。6月21日,高唐街道党工委辞退陈春林高唐街道信访科临时工作。
高唐街道纪工委卢书记说,当天去参加升学宴的亲戚朋友是冲着陈春林的名义去的,部分还是陈春林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对象。据悉,高考前该县纪委就作出要求,对顶风违纪操办升学宴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从严追究帮教责任人和所在党委(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26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陈春林。陈春林说,为办升学宴问题,高考前几个月他就和妻子起了争执,但妻子执意要办。升学宴前几天他和妻子办了离婚手续,升学宴当天也没去酒店。陈春林表示,一切服从组织处理,目前正在家反思。
重庆晚报等报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