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发布APP管理新规定: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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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28日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制运营商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60天。

该《规定》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APP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对注册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六十日”等义务。

《规定》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应用程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同时,《规定》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积极运用应用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

网信办负责人在接受官媒采访中强调了必需履行的“六项义务”:

一是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二是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四是依法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五是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制作、发布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用程序;六是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六十日。

还提到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履行“四项管理责任”:

一是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二是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保护用户信息,完整提供应用程序获取和使用用户信息的 说明,并向用户呈现;三是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合法信息内容,建立健全安全审核机制,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四是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合法 应用程序,尊重和保护应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识产权。

该规定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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