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習近平此時宣判令計劃 為北戴河會議清理異己舖路
|【博闻社北京特别报道】举世瞩目的中共前任中辦主任计划案終於水落石出。這位曾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前朝大內總管,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罪三罪並罰,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罰沒全部個人財產。
熟悉中共政治規則和法律程序者都清楚,令案在天津法院受審其實是走過場,對令的量刑和處理早由中共高層,即政治局議定,最終交天津法院照本宣科演一下而己。博闻社從中南海知情者獲悉,如何对令计划量刑,的確曾該中共高層,簡單說是习近平面临两难。
中南海消息人士向博闻社驻京记者透露,令计划案上月中旬就已全部审理结束,虽然由天津法院具体主审,但因此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所有审理过程均需经中共多个部门层层把关;而且因为出于所谓“国家机密”考虑,中纪委和最高法院以及外交、统战和国安部门,更是“全程监督”。
因其广为人知的中共前“大内总管”的特殊身份,令计划自“接受调查”以来,便一直可谓中共反腐风暴的“风暴眼”。
尽管中国大陆确实有一整套所谓法律程序,而且当局也一直对外声称要司法公正,獨立判案;但是众所周知的是,象令計劃這樣的“大案要案”,不要說法院無法獨立判案,恐怕連完整了解案宗的可能性都沒有,這點,想必今天高高在上、義正辭嚴宣讀審判書的審判長高震,心里比誰都清楚。政治因素,往往从一开始便“左右”了整个案件的全过程。
中南海的消息人士向博闻社驻京记者指,令计划案可谓一波三折,一拖再拖,现在即使是中规中矩的司法审理程序已经结束,但是到底如何对其量刑,曾让习近平面临两难窘境,甚至大伤脑筋。
一年前的6月11日,同是一個法院对正國級的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宣告判決,同樣三罪並罰,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判決周永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盡管與外界揣測周及家人涉貪達100億,但最終落實到周永康頭上的受賄款是近1.4億元,而令計劃的受賄數目要較周少,為7708億,周判無期,顯然要判令更重不太合理。
周永康涉泄密罪,是因為將一些本來不該讓外人知道的幾份內部文件,給了周深為信重的「國師」;而令計劃「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按說可以重治,但專案組「出口轉內銷」對外造勢,指令計劃把機密文件交弟弟令完成帶去美國,這個理由民憤甚大,最後並沒有做實,因令完成拒絕回國配合調查。
所以,拿這個治令計劃的死罪,似乎也不行。
但是,令計劃又的確是習大大最憎恨的「黨內叛徒」,2012年9月習大大還沒坐正,首先提出要換的就是這個大內總管,可見大大心中對令的忌諱有多深。令要發動宮廷政變把習大大換掉,這個陰謀如果不是薄熙來東窗事發,令公子車禍身亡惹出大麻煩而爆光,今天坐在龍庭上的是否姓習,都是問題。
所以,「滅了計劃」在不少人看來,似乎是習近平的唯一選擇。
“尽管中国国家主席不是最高法官,而审判此案的最高法官姓也不姓’习’,也不重要;但是是别忘了,中国的宪法姓’党’,中国的法律也姓”党’。”中南海消息人士向博闻社驻京记者,如此解释个中原委。
5月13日官方官媒对外发布由天津法院审理的相关消息;而为何选择“513”这一天,中南海消息人士表示,这也是中共最高当局精心选择的“日子”。
2016年5月13日,恰逢星期五;“513”,这个在西方世界颇不吉利的数字组合,似乎已经暗示了前途未卜的令计划的“生”与“死”;当局特别选择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似乎也表明了习近平的某种态度和倾向。
博闻社驻京记者从中南海消息人士进一步了解到,习近平正面临最为复杂而棘手的国内和国际状况,尤其是国内的问题太多,不可控状态,在党政军民工学等各个阶层都有可能随时发生。
消息指,关于令计划的量刑,习近平确实有AB两套计划;其中A计划是“斩草除根”,B计划则是“獄中渡餘生”。
深知阴阳哲学和因果报应甚至某种程度迷信的中共当权者们,面对已经成为阶下囚的昔日盟友或同志,常常会采取相对保守的怀柔策略,除非迫不得已,绝不会非要处死已经“折断翅膀”的政敌,而埋下仇恨的种子,从而深陷万劫不复的恶性循环。
中南海消息人士对博闻社驻京记者披露,以栗战书挂帅的中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最高层就令计划案专门向习近平作汇报;尽管面临两难,习近平也已听取了核心智囊们的建议,并且亲自征求了其前任胡锦涛的意见,从而最终对令计划案作出批示。
中南海消息人士对博闻社驻京记者明确指,随着下一个“大老虎”的呼之欲出,北戴河会议的种种变数,此時对令案的宣判,無疑對黨內反對者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有关令计划案的各种“计划”,势必会对中共政坛和整个中国社会,甚至全球范围内,都将产生非常重大影响;而因为中国不确定因素的日益增加,国际社会倘若预测或者观察中国,尤其是中共政坛,都将变得愈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