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城管执法办法”
|【博闻社】中国住建部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自8月19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官媒《法制日报》周二(8月23日)报道称,此举表明城管执法终于迎来了”基础性的””覆盖面广的””综合性的”法律保障。但该报还指出该《办法》”难以全面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多位长期关注城管执法改革的专家向该报表示,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城管执法立法,法律位阶太低,掣肘城管执法的部门协作问题无法解决,建议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来规范城管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了城市管理的六大主要执法范围,分别是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其中”在城市道路上对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有行政处罚权”,也就是城管可以直接贴条,这一点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
但其实这并非新闻,《京华时报》援引中国城市管理协会会长罗亚蒙报道称,这其中的城市道路指的是非机动车道,”在2002年时,国务院就已经把这项执法权交给了城管执法局,只不过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这一项并不是创新。”
中国的城市管理历来矛盾集中,长期备受社会诟病。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办法》中体现出坚持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合理体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
但德国之声的报道说,在中国,”暴力执法”一度成为城管的代名词。为改善形象,一些地方城管部门近年来推出”鲜花执法”、”直播执法”、”律师驻队”等模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的城管人员看来,这些仅仅是没有实际作用的噱头,”增加在编人员、提高人员素质以及和公安、警察联合执法才能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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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權力絕對腐敗,黨管司法,支部建到法院,匪黨委任唯獨向它負責的,而向下則是享有無政府主義特權的分舵舵主,匪黨一手分配坐地分肥,換取效忠幹黑心事不手軟,結果當然是為官官相護大開方便之門,立甚麼法出台甚麼行政規定都是枉然,下面為了保烏紗帽,目標是「粉飾昇平」,層層的司法都難有公正可言,村騙鄉,鄉騙縣,一路騙到國務院,奴隸主委任管工的自上而下的奴隸社會主義,不可能逃脫相同於歷胡歷代的自上而下的專制建制的宿命,那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報應不爽,個人相對於自然定律而言,存在一定的規律裡的「容錯」,因為兩者關係遙遠,這個的裡面本身便會容納了極大的自由選舉,於是有所謂好人不長命惡人風生水起的慨嘆反映現實,例如都說叢林法則弱肉強食,但是像樹熊、樹懶這類動物卻能代代相傳,詮釋「另類」,但作為一個建制,它統轄官場,便沒有這個餘地了,官員跟建制是貼身緊密的,而這裡是基本只有兩種選舉,出局及不出局,上行下效,上有好者下更甚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不同構便出局,不出局的,僅是裝看不到的同時而且有相當的配合,正所謂明哲保身,不給人民政治的自主,人民成了屁民,給果也得出了訪民攔路「趙王」車隊被河蟹、維穩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