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子网购仿真枪 被判无期
|【博闻社综合】许多男孩子偏爱枪支器械一类的东西,不过由于枪支的特殊性,在我国严禁私人拥有枪支,也严禁从事买卖与走私枪支。日前一名19岁的男子因购买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
19岁四川男子刘某于2014年7月1日前后,在台湾卖家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万余元人民币。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多地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今年5月6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刘某犯走私武器罪判无期徒刑,第二日刘某不服提出上诉。刘某的辩护律师透露“小刘从小喜欢玩玩具枪,买来也只是用于真人CS游戏,或放在家里显摆。” 他告诉记者,涉案枪形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且小刘并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应判处无罪。
对宣判结果网友反映多种多样。有表示不解:“网购20个充气娃娃会不会被判拐卖人口啊?” 有表示惋惜:“如果仅仅为了好玩,却毁了一生,实在太无知了。” “气动的這些仿真在我們台湾合法但是要登記,在大陆就属于违禁品了。” 还有的表示罪有应得:“你说玩具枪就是玩具枪?那我卖点白粉洗衣服用,卖点冰毒泡葡萄酒,警察叔叔会不会抓我?” “我不知道,要多高的仿真度才需要在大陆之外购买,才需要转七八道关,才需要躲避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