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代理市委书记黄兴国主动承责的背后

【博闻社独家】央广网天津8月20日消息,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天津8·12重特大事故第十场发布会上,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表示:“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感到十分的悲痛和十分的自责。作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我对这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评论道,这或许预表着发生责任事故以后“党政同责”的开始。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首次出席发布会。前九场均有政府方面官员出席。在这次发布会上黄兴国表示,此次事故处置工作非常复杂,既要灭火,又要救人,还要防化,到目前,17000多户家庭的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涉及170多家生产企业,三万多人受到影响, 3000多辆汽车基本烧毁。同时表示“作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我对这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江胡执政的前二十年,开创了中共执政以来许多特殊的“中国特色”的行政体制,其中之一就是,任何事故发生以后,几乎全部拿行政部门的官员问责。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王曦说得很直白:“多年以来地方出了问题,都是问责行政领导,而不是党委书记,实际情况是很多重大的决策都是党委决定的,但党委书记藏在后面,拍板但不负责。”

比如地方党政领导插手的项目,政府行政部门谁也不敢管,违反土地法,土地部门不敢管,违反环保法,环保部门不敢管,违反安全评价,安监部门也不敢管,因为这是党政一把手批准的项目,部门不敢管。但是一旦出事,这些党政一把手往往成为追究别人的人,被追究责任的往往是执行者的政府官员。

黄兴国的这次表态其实并不是偶然的。朝前五天就便见分晓:据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8月15日再次作出重要指示。

习近平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好一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习大大既然已经明确表态,你黄兴国能不有所行动表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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