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王宝强靠炒作家丑扩大社会影响令人不齿
|【博闻社】今年夏天里约奥运会期间大抢中国代表团比赛风头的王宝强离婚案,10月18日下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王宝强指控马蓉婚外情向法庭提交证据。马蓉否认劈腿反控王宝强毁坏她的名誉的诉讼案,也于18日下午开庭。这场离婚案引发全民关注,新华社也于18日发文,有明星靠炒作家丑扩大社会影响令人不齿 ,批判王宝强。
新华社的文章引发不少网友质疑:
令人不齿的不是王宝强,而是某些人。
新华社,你让我小瞧你了,有多少国内外大事不去关注,却盯上了人家的家丑,非说人家自曝家丑是故意炒作。
家丑不可外扬,是个人的自我道德选择,不是用来要求别人遵守的道德规范。
新华社全文如下: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正如一些网友所称,一场本很正常的婚变,竟带火了其执导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试想,当这些信息被媒体报道放大,一次次引爆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网友再讨论,形成新的所谓“线索”,从而形成叹为观止的互动效应。难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炒作家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视娱乐公司内部的一种“赢利模式”。
一场“明星离婚闹剧”透出如此吊诡的味道,而一些媒体、商业网站和营销平台利用“明星效应”去跟进时,广大网友其实是被利用了,无形当中成了有关推手的造利工具。
也许,围在朝阳法院门口的媒体和群众迟早会明白,其实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是利益让它产生了区别。
新华社/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