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号召开发者指控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博闻社】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在前天发布一则公告,召集中国开发者对苹果应用市场采取集体行动。

公告称,该律所接受国内移动应用程序开发者及消费者的咨询和委托,就苹果App Store应用涉嫌违法和侵权行为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其苹果公司在运营App Store过程中可能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反中国法规的行为。

App Store于2008年7月11日上线,是iPhone、iPod Touch、iPad以及Mac的服务软件,允许用户从iTunes Store或Mac App Store浏览和下载一些为iPhone SDK或Mac开发的应用程序。

在iOS生态平台上,中国开发者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截至2016年3月,苹果App Store应用程序达到200万款,在中国区上线有170万款,其中13.3%的应用是由中国本土开发者开发运营或者是针对中国地区本地化的中文应用。

但苹果下架了大量来自中国开发者的应用。ASO100的数据显示,在2017年2月,中国区有超过15万款应用被下架,仅2月9日一天,就有近1.5万款软件被下架。

据达晓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今,国内有近30家应用开发公司的应用被下架,包括百度地图、美团外卖等近60款热门应用程序遭到下架处理。

该律所认为苹果在这个过程中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体体现在拒绝交易、差别待遇、搭售三个方面。

拒绝交易表现为没有正当或合法理由,将某开发者的应用程序下架;以违反美国法或者苹果公司的规则,将某开发者只用于中国市场的应用程序下架,而该情形并不违反中国法;开发者按照苹果公司要求修改后,仍不上架;开发者更换主体上架后又被下架或被设置障碍。

差别待遇表现为一些中国开发者开发的应用因来自美国的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投诉而下架,但这些投诉往往并不符合中国法。这种情况集中在视频和音乐内容服务领域。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者透露,他们在App Store上线的应用曾遭到NBA投诉,“因为App Store的协助,十分咄咄逼人”,这名开发者曾想举报其垄断,但一直有所顾虑。

达晓律所称,App Store也存在选择性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嫌疑。无论是自身的运营,还是针对应用程序,App Store对同一部部门规章的适用都采取了不同的标准。

最后受到质疑的还有搭售行为。根据App Store审查指南,所有的应用程序都要在通过iTunes内置的应用内购买来完成,包括一次性购买、注册付费以及应用内的支付,而不允许应用程序内部使用第三方支付购买应用程序内的内容或者服务。

该律所认为,这属于典型的搭售苹果支付服务的行为。2016年11月4日,360手机助手苹果版、PP助手手机版、海马助手等一批助手类软件同时下架,下架的理由就是这些软件绕过了App store,可以让苹果手机用户在无需越狱的情况下免费下载付费应用。

由于苹果公司对应用程序的下架仅做内部邮件通知,突然下架往往会给开发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达晓律师事务所表示,下一步将联合更多的受损开发者,发起针对App Store的涉嫌违法和侵权行为的集体行动,包括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提起反垄断的行政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提起行政投诉等。

苹果公司方面目前没有就这一事件做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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