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葛优躺”图片卖广告 旅游网被判侵权葛优获赔7.5万

【博闻社】“葛优躺”爆红于网络之上,成为当下非常流行的表情包,被网友广泛用于微博、朋友圈之中,甚至衍生出无数PS图片,借以表达自己的情绪。不过,网友的用途主要是日常之中,并未涉及到商业行为,没有借此牟利。不过,有内地旅游网站因将“葛优躺”图片用作商业用途,结果被葛优起诉侵权。案件近日在北京二审,法庭裁定维持一审原判侵权罪成,葛优获赔7.5万元。

所谓“葛优躺”,是指演员葛优在1993年的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在贾家“黐饮黐食”的故事,他在剧中将身体完全躺在梳化上。该剧照后来被引用来表达“颓废”的状况。今次葛优控告旅游网站侵权,不少网民纷纷表示支持,也有人笑称他“躺着都能赚钱”。

案情指,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并使用7张葛优图片共计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

法院一审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帐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万元。艺龙网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但上诉最终被驳回。

东网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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