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店主见义勇为制止猥亵被罚200元 获救女孩认为处罚不公
|【博闻社】11月19日晚,深圳女孩小莎在新浪微博发文称,15日晚上她和家人到一家火锅店吃夜宵时,遭到一名陌生男子扑倒猥亵,在家人和饭店老板的帮助下才得以逃脱。在此过程中,饭店老板对施害男子进行过一些殴打。事后警方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饭店老板罚款200元。
吃宵夜遭到公然猥亵
11月19日晚,小莎在新浪微博发文,称11月15日晚11点多,她和家人到一家火锅店吃夜宵,刚点完餐就被一名赤裸上身的25岁陌生男子暴力猥亵。
小莎在微博中说:“他扑倒我后,用双腿紧紧夹住我,一只手往死里掐我脖子,一只手捂住我呼救的嘴巴,随后对我全身乱摸和猥亵,我的家人和店老板使出多大的力气都掰不开他,幸好还有旁桌其他人帮忙才得以逃脱。此逃命过程让我十分窒息绝望,当即报了案做笔录。”小莎说,做完笔录后,警方让她在17日去指定司法鉴定做伤情鉴定。随后几天她都没有得知处罚结果,经打听,该施害者被行政拘留15天。
而她事后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警方对施害者林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可以看到,违法行为人林某10月份还曾因为阻碍警方执行职务,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天。
她说,那几天施害者的家长不停骚扰威胁店老板,说店老板殴打他们儿子,要求店老板赔偿。
这一情况得到饭店老板娘的证实,她向紫牛新闻记者表示施害者家长确实来闹过。
19日早上,警方让小莎夫妇及饭店老板去派出所,与对方调解。她说,“对方父母各种颠倒黑白,不依不饶咬定店老板多管闲事伤害他儿子,说拘留出来以后要求鉴定伤情,要店老板赔钱上门道歉,最好保证他们儿子三年内不会死。”
女孩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 认为处罚不公
对于这样的处理,小莎并不感到满意。
小莎因为这次遭到猥亵,受到很大的惊吓,出现紧张、害怕,伴有心悸、头晕、头疼、口渴、手抖、肌肉酸痛等症状,心中总是在回想当时的情景,觉得恶心,好像又被人掐住脖子,不愿意出门,蹲在墙角哭泣,两天没有入眠,感觉闭上眼睛就没命了。
医院的初步诊断是创伤后应激障碍,建议尽快做心理辅导,安抚情绪,防止出现自杀、自残等意外。
她认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太轻,对饭店老板罚款200元也不公平。
饭店老板方面表示愿意接受这样的处罚,老板娘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说:“毕竟踢了他一脚,罚200块,也有道理,(我们)没有什么意见。”
对于饭店老板的见义勇为,小莎非常感激,她还说,耽误了饭店老板太多的时间,感到很抱歉。
小莎对紫牛新闻记者表示,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她准备进行申诉,捍卫自己的权益。而饭店老板则向她表示,如果有需要,愿意充当证人。
深圳龙岗警方公布“11.15”猥亵他人案完整监控视频
#情况通报#
2018年11月15日23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同乐派出所接事主占某莎(女,27岁)报警,称其被他人猥亵。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当场抓获违法行为人。
经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走访知情群众、询问当事人等取证工作,公安机关查明案发经过如下:当晚23时许,违法行为人林某鹏(男,25岁)饮酒后来到龙岗区鸿基路附近某火锅店门前,突然搂抱正在与亲友吃宵夜的占某莎,拉扯中双方均倒地。饭店经营者曾某等人及时上前制止,将双方分开并将林某鹏控制。但在林某鹏已被控制,等待警方到场处理的过程中,曾某再次用脚踢打林某鹏头部,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林某鹏因猥亵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就林某鹏家属反映林某鹏被曾某殴打的情况,公安机关在肯定曾某等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同时,对曾某在已制止违法行为后再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过当行为进行了普法教育。综合考虑动机、情节、后果等因素,公安机关对曾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
紫牛新闻/深圳龙岗警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