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網上侮辱伊斯蘭教 马来西亚男子获刑10年
|【博闻社】馬來西亞警方周六(9日)表示,一名男子因在網上發表侮辱伊斯兰教及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論,被10項反宗教活動及不當使用網絡罪成,判處10年監禁及罰款5萬令吉(約8.2萬人民币),成為該國近年刑罰最重的同類案件。
全國警察總長哈倫(Mohamad Fuzi Harun)指,4人均被控濫用社交網絡,煽動大眾,引起種族不和。22歲的科吉亞(Alister Cogia)承認10項罪名,其中5項關於煽動宗教不和,各判兩年刑期,另外5項有關不當使用網路,各判監禁兩個月,由於刑期將分期執行,因此他總共要坐牢10年10個月。另一認罪被告的案件今天開審;另外兩人分別否認8項和8項控罪,正被還押不准保釋,下月5日開庭。
哈倫說:「警方呼籲公眾不要濫用社交媒體或任何網路,上傳或分享任何形式的挑釁內容,尤其含敏感的宗教或種族成份,以致引起種族之間的緊張關係。」
掌管宗教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拉瓦(Mujahid Yusof Rawa)指,伊斯蘭事務部將增設小組,監察侮辱伊斯蘭教和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論,又指政府不會向任何侮辱宗教的行為妥協,將嚴懲犯罪者。
根據馬來西亞法例,觸犯反宗教活動罪可被判2至5年刑期,濫用網絡罪則最高判1年監禁及罰款5萬令吉。
苹果日报/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