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超4.5亿被判死缓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我不知道要钱为了什么

【博闻社】2022年1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富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王富玉受贿所得及收益和用于抵缴受贿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富玉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担任中共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贵州省正部级领导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其中价值480万余元房产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富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王富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王富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和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其能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及收益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富玉忏悔:我不知道要钱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要钱干什么,我吃喝不愁啊。你要钱干什么,埋你啊!我现在知道我疯狂的贪欲登峰造极,但我不知道要钱为了什么。”

16日,反腐主题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播出第二集《打虎拍蝇》,被控敛财超4.5亿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面对镜头忏悔。

今年将满70岁的王富玉落马于去年2月,彼时他已从贵州省政协主席的位子上退下来3年多。

王富玉出生于河南唐河,仕途涉及河北、海南、贵州,1998年2月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成为副省级干部,后改任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2004年12月,王富玉跨省调往贵州,出任省委副书记,2012年1月当选省政协副主席,次年当选省政协主席,2018年1月卸任。

2021年2月,王富玉被查,8月被开除党籍。通报称,此人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道德沦丧,家风败坏,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

去年11月30日,天津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富玉案。检方指控,他早在1995年就开始贪腐,直至2021年被查,敛财4.34亿余元。此外,2019年至2020年,离职后的王富玉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735万余元。

16日播出的专题片披露,王富玉违纪违法、收钱敛财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一直到他被留置前几天,还在收私营企业主所送的钱财,延续的时间很长,隐藏得也非常深。

专题片披露,王富玉在贵阳长期使用的一套豪华别墅,由关系密切的老板出资进行了高档装修,电影厅、健身房一应俱全,陈设细节无不讲究。

有意思的是,别墅客厅里满墙挂的文字,都在标榜自己心系百姓、淡泊名利。中间挂的是康熙年间一位知县的名言:“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两侧挂的是一名老板送给王富玉的一副对联:“做人好心洁如玉,为民精神富若仙”,煞费苦心地将“富玉”二字藏在对联中,对王富玉奉承吹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衡介绍,王富玉表面上把自己包装成清正廉洁,但实际上,贪图享乐、追求奢靡生活的问题,在王富玉身上表现得非常突出,他甚至想着冬天要住三亚,夏天要住贵阳,春天、秋天要住深圳,所以他安排老板在三亚、深圳、贵阳给他买房,然后再装修。

央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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