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主化进程迈进一大步 通过首部《全民公投法》
|【博闻社综合】11月25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越南首部《全民公投法》。《全民公投法》包括8章52个条款,将于2016年7月1日生效。
根据《全民公投法》,越南国会常委会、国家主席、政府以及至少三分之一国会代表均可向国会提请发起全民公投。
按照规定,可以发起全民公投的问题包括《宪法》全部或其主要内容,关于国家主权和领土的问题,直接影响国家利益的国防安全问题,以及对国家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经济问题等。
国会有权决定是否组织全民公投。有全国四分之三或以上选民参与投票的全民公投,才能够被认定为是合法的公投。获得一半以上“同意”票时,公投即为获得通过;但与《宪法》有关的全民公投,必须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同意”票才能获得通过。公投结果将由国会常委会汇报给国会,由国会做出执行其结果的决定。
《全民公投法》同时规定,在海外生活、工作或学习的越南人由于所在地较为分散,不参与全民公投。
2016年1月越共将召开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的越共领导班子,并将对未来做出中长期战略规划。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此前曾预计,今后若干年将是越南“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