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中國環境污染既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问题
|【博闻社】中国的高污染水平已经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动荡,也因此成为政府领导层关注的重点议题。周四晚间(12月3日)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在其网站公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按照计划,2015至2017年将在中国部分省份选择改革试点,实行损害赔偿制度。201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该计划针对的企业包括对水、空气、土壤、植物和动物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企业及责任人。
官方媒体引述计划负责人的表述称,根据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和《环保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才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也就是说,未经注册的民间环保组织无法参与对污染企业的诉讼。该负责人也承认,建立生态环境损失赔偿制度需要从立法上对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责任主体等细节进行评估,但目前立法条件还不成熟。
急功近利的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偏好带来的环境破坏要逼迫全社会民众为其埋单,经济学家早已从产权视角证明,环境灾难是产权缺位的必然结果,空气污染就是典型的公地悲剧。中国经济从原来国家控制一切资源的计划体系转轨而来,很多公共资源都在一个虚拟的国家手中,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这种所有者缺失意味着没有人在意公共资源的使用对价,所谓的公地悲剧就产生了。水、大气、土壤等的污染都典型地遵从了这个逻辑。
污染的根源不止是经济生活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连陆媒《经济观察报》都承认“为政者对此负有最大的责任”。
空气污染导致癌症和短寿早已是众所周知的结论,据报道,上星期五以来,京津地区,河北,山东,河南,山西等省,空气质量急剧恶化。11月30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雾霾了橙色预警。美联社说,北京星期二的空气质量超出安全标准35倍。
罚款的初衷是让排污企业考虑违法成本而收敛,环保部门会因自身利益而加强监管,然而面对着越来越严峻环境污染形势,罚单越大也意味着违法企业对大气环境污染破坏程度越大,靠罚款治理污染只会让相关掌权者更加贪腐。罚款治污只能是扬汤止沸,然罚款对企业因违法而获得的利益来讲,或许只是九牛一毛。罚款固然有用武之地,却绝非治污之本。“罚单文化”下的施政思维,最终很可能会出现只见“罚”不见管、甚至沦为以“罚”代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