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银行押运人员开枪伤人
|【博闻社综合】湖南岳阳一银行门口上午发生枪击事件,一20岁男青年遭遇押运人员警告、劝阻后发生肢体冲突,被防暴枪击伤左上臂。
经了解,7月2日上午8时许,湖南省平江县农业银行南江分理处,岳阳市保安服务公司专业武装押运车辆正停靠正门作业期间,南江镇西街居委会居民罗立成途径至此接触押运车。押运人员警告、劝阻后发生肢体冲突,后罗立成被押运人员徐某配备的防暴枪击伤左上臂。
作为金融押运员,通过考核,获得持枪证明是必备条件。每一趟押运任务都有特定的人员安排和出车程序。一般每一辆车配备有四名人员,包括司机、车长、押运员和业务员。车长的级别比押运员高,车长和押运员都配有枪支,业务员负责钞票业务。
“每天要出车,由车长到枪库领取枪支,是95式霰弹枪,每把枪配一个弹夹,每个弹夹里有三颗子弹,我和他各配一支。”同行的押运人谢强说,拿到枪之后,他上车后排,穿上防弹衣,戴上头盔,车长坐在副驾驶位置,押运员和业务员坐后排。
根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紧迫危险或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可以使用枪支。但是“暴力袭击”、“紧迫危险”这样的字眼很模糊,情况很难界定。
车长小何说,虽然他们从未遇到过以上紧急的情况,但平日值勤时,还是会有不少市民误闯警戒范围。警戒范围一般是运钞车10米内,但许多老城区银行网点路窄人多,势必会有不少路人或是到银行办业务的市民靠近运钞车,这种情况下需要押运员精神高度集中,“有时免不了会神经紧张。”小何说,“过分靠近运钞车的人、 戴着帽子或手揣兜的人、神色紧张四周观望的人,都是我们特别注意的。”
在一个枪支管制极严的国度,银行押钞员携带枪支的必要性、合理性究竟有多大?银行既然享受了特权,为何不能设置专门的安保通道,将其与服务通道分离,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既然赋予了押钞员携带枪支的特权,根据“权责对等”原则,滥用枪支就应该受到严厉惩罚。
(综合新浪新闻、新华社、湖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