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受尽酷刑折磨坐冤狱13年 最大愿望是警察能够得到审判
|【博闻社】2015年12月21日消息,云南昆明。21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件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
2002年2月22日,云南巧家“星蕊宝宝园”发生一起投毒案件,一名2岁的幼儿因摄入毒鼠强抢救无效死亡。在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上法院认定,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钱仁风在“星蕊宝宝园”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导致幼儿中毒身亡,并造成其他两名幼儿住院治疗。因当时未满18周岁,钱仁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钱仁风不服判决结果,她的代理律师以“事实证据不足、遭遇警方刑讯逼供”为由进行二审上诉,随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情清楚、被告已认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由,向钱仁风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钱仁风服刑后,一直在不断申诉。”2010年,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柱受钱仁风和家人的委托,向法院代理申请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否系毒鼠强中毒,毒物来源、投毒时间、投毒方式的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与合理解释,原判认定钱仁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再审宣判钱仁风无罪。
在家属以及辩护律师的陪伴下,钱仁凤走出了云南省高院的大门,在钱仁凤看来,未来的生活还不甚清楚,但她希望做错了事情的人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真凶必须要抓到。
当坐上回家乡的车上时,钱仁凤终于失声痛哭。钱仁凤称:“当年他们逼着我认罪,我不认罪,他们就让我跪在地上,跪了七八个小时。他们还脱下黑皮鞋打我的脸,我在坚持不承认的情况下,警方又将我的双手反铐。因为当年我才十七岁,什么也不懂,我就是一个从大山里出来的,我什么社会经历都没有,很无助也很害怕,他们一直逼着我认罪,我也没有办法。
在监狱里想父母,想家人时最难受,我进监狱的时候我母亲还在世,而到我出来的时候我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我连她的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在监狱的时候,父母亲年龄大了没来看我,都是在电话里面安慰我,说相信我是无罪的,这时候最难受。
我当时把我写的申诉书都投进了监狱的信箱,但是都没有回应。
我想去我去世母亲的坟上看看,家里人给我说了母亲埋在哪里,我经常想象我母亲的坟所在的地方。
我觉得一个人既然做错事了,就应该负担责任,小老百姓是这样,警察也是这样,自己要承担自己该负的责任,这才是公平。”
我当时把我写的申诉书都投进了监狱的信箱,但是都没有回应。—此即为中国·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