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組團勘查南海太平島 駁斥菲律賓仲裁庭主張

【博聞社】針對菲律賓向海牙國際仲裁法庭提出南海主權訴訟案,並在去年11月下旬的言詞辯論中主張南沙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台灣外交部23日表示,經過22、23日帶領調查團實地勘察,證實太平島確實是島嶼,將透過管道把證據提交仲裁法庭,駁斥菲律賓的主張。

此前,台灣中華民國行政院在去年11月3日發佈新聞稿稱,菲律賓向仲裁庭提出的15項訴求不包含太平島,因此依據「不告不理」的法律原則,不會觸及太平島的地位。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同日也說明指出,仲裁法庭是依據相關規定承審菲國提出的仲裁案,目前只是針對管轄權做出一個決定,議題中沒有提到太平島是否為島嶼或岩嶕。

不過,中華民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申佩璜23日表示,菲律賓在去年11月24日至30日的第二階段言詞辯論中,扭曲事實、曲解法律,主張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不得享有超過12海里的海洋權利。

台灣官員率調查團抵太平島探勘(來源:軍事新聞通訊社)
台灣官員率調查團抵太平島探勘(來源:軍事新聞通訊社)

為此,外交部為避免仲裁庭判決影響太平島的地位與主權,決定與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23日帶領調查團實地勘察太平島,晚間返回台北召開「太平島陸域生態環境調查團」新聞說明會。

調查團由外交部部長林永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魏國彥等人率領,包括台灣國內與外籍法政學者,包括淡江大學陳純一教授、中央研究院宋燕輝研究員、台灣師範大學王冠雄教授、臺灣海洋大學陳荔彤教授,及中央研究院林正義研究員等人,另有菲律賓「馬尼拉公報」專欄作家Jose Zaide、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亞洲海事透明倡議(AMTI)」主任Greg Poling等外籍人士,與太平島上調查團會合,訪查島上水井、天然植被、農場、觀音堂及住民遺址,並參觀太平島的太陽能光電設施、燈塔、碼頭、通信設備、南沙醫院等設備。

申佩璜在說明會上表示,行政院及外交部已多次發表聲明表示,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面積0.51平方公里的太平島,身為南沙群島最大自然生成島嶼,不但可維持人類居住,更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的島嶼要件,中華民國對太平島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的完整權利。

台外交部進一步表示,為進一步以科學方法論證太平島確為島嶼的事實,農委會邀請水質、土壤、植被、法政等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團,實地勘查島上自然及農業生產環境,進行包括地下水水質檢測、土壤調查、植被調查、文史調查等。

有關水文水質調查,調查團確認島上水源為淡水,可供人飲用,且水質比台灣澎湖群島的澎湖本島的地下水質更好;在土壤資源調查部分,結果顯示當地土壤是自然化育而成,可供原生植物生長及農作物生產使用。說明會現場並展出從太平島帶回的鳥糞石、秋葵、玉米、木瓜、芭蕉、南瓜、內龍白菜、辣椒、九層塔、皇宮菜、地瓜葉與地下水,以供證實。

說明會上展出太平島物產樣本(來源:軍事新聞通訊社)
說明會上展出太平島物產樣本(來源:軍事新聞通訊社)

外交部在說明會上指出,登島學者一致同意太平島絕對是「島嶼」,符合可維持人類居住及維持本身經濟生活之要件,絕非菲律賓方面所稱之「岩礁」。

此外,外交部亦表示,菲律賓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項的詮釋,純屬其單方觀點,不僅未獲國際法學界的普遍認同,更未獲任何國際判例支持,不足為信。如果依據菲方的片面詮釋,則美國主張擁有專屬經濟海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的貝克島(Baker Island,不產淡水,亦無人居)、金曼礁(Kingman Reef,高潮時露出水面之面積僅0.012平方公里)、日本主張擁有EEZ的沖之鳥礁(面積約8平方公尺,極為狹小,不產淡水、無農作物、亦無人居),以及眾多不產淡水、仰賴集雨為生的島國均不得主張EEZ,牽涉甚廣、茲事體大。

申佩璜表示,未來將透過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向仲裁法庭提出法律意見,也會透過各種管道,將證據送給國際法庭。

(中央社、軍事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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