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为应聘操盘手持刀抢劫 庭审称炒亏就自杀
|【博闻社综合】为应聘操盘手,需要自己拿钱先炒赢才能被投资公司聘用,读研究生的张某没钱,就找朝阳区某投资公司负责人李某借款80万,被拒后张某持刀逼迫李某“借钱”。僵持几小时后,李某喊来工作人员一起将其制服。7月10号上午,张某因涉嫌抢劫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5年2月27日下午5时许,张某携带预先准备好的刀具,在朝阳区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内,采用持刀威胁的暴力手段,强行向被害人李某索要80万用于外汇交易,并造成李某轻微伤。后张某被当场抓获归案。检方认为,鉴于张某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张某供述,他原先是北京某研究生院的一名学习水文及水资源专业的研究生,今天2月27日下午,他来朝阳区某投资公司,想通过该公司的交易平台炒外汇。但操盘手必须要先自己拿钱炒汇赢利才能被录取。他没钱就没被录取,于是跑到该公司跟负责人李某借钱,被拒后掏刀威胁。
受害人李某在公安机关的证言称,事发当天,张某跑到该公司称要商谈投资的事,“虽然没有预约,我还是让他进了我的办公室。进门后,他就跟我说要借80万现金。我问他借钱干什么用,他说炒外汇,美元兑日元近期会有一波大的攻势,如果投资会很赚钱。他还说2013年曾到我们公司听过我讲课。”
李某说,他不认识张某,随后查询该公司应聘信息,也没有张某的信息。他因此拒绝了张某的请求,不想张某拿刀戳向他的脖子,现在他脖子上的伤痕全是张某用刀划伤的。
对此,张某辩称“我觉得这笔交易能挣钱,所以当投资人不同意借给我这80万时,我确实想胁迫他一下,如果炒赢了,自然好,如果没炒赢,亏损了我就自缢。如果我坐牢了,就让父母帮我赔钱。
检方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但因抢劫未遂,可从轻处罚,建议量刑在6年到8年。
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