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同意 美參院支持臺灣參與國際刑警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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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聞社】在國際奉行「一中原則」下,臺灣國際空間履遭限縮,而繼美國聯邦眾議院去年11月2日以392票贊成、無人反對下,通過支持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法案後,美國聯邦參議院於8日傍晚「一致同意」通過此法案。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提出運作策略,協助臺灣取得國際刑警組織觀察員身分。
法案由參院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CoryGardner)及外委會民主黨首席議員卡定(Ben Cardin)跨黨派提出,除要求國務卿提出策略外,亦指示國際刑警組織華盛頓中央局,代表美方要求總部予臺灣觀察員身分,並積極爭取其他成員國的支持。
眾議版本係請「美國總統」協助臺灣加入INTERPOL,而參院的版本則是請「美國國務卿」協助,由於兩院版本略有差異,待協調一致版本後,由奧巴馬簽署施行,便具法律效力。
此外,美國國務卿須於這項法案通過成為法律後的90日內,向美國國會提交非機密報告,說明美國協助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包括INTERPOL等合適國際組織的策略。
美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Daniel Russel)、亞太副助卿董雲裳(Susan Thornton)與經濟暨商業首席副助卿唐偉康(Kurt Tong)等官員,皆公開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包括國際刑警組織在內等國際機構。(中央社、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