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被拐女子还在继续“感动中国”

【博闻社综合】这几天网上热议被拐代课女教师郜燕敏的经历,再次引起公众对被拐卖妇女的关注。网名为“湛若秋水”以《有多少被拐女子还在继续“感动中国”》一文提醒国人:“用歌颂来掩盖罪恶,将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受害者的所谓“奉献”当做道德行为,这样的道德楷模,这样的“感动”不应再出现了!”5f5480d2gw1eukxnhw2rnj20ay08egmj

该帖内容如下:(部分删节)

“有关邓美华的事迹,《泉州晚报》2001年6月7日的文章《“外来妹”村主任》报道:(被骗后)邓美华怎么也想像不出男友的家会是这般模样。当时上山的公路还未修,从龙门镇政府所在地到男友家的龙美村溪湖店角落,就要走2个多小时的山路。这个村太穷了,见不到一台电视机,一部电话,连一瓶酱油也见不到,村里甚至连找个能读信的人都难。她想回头已经太难了,她不仅被看住出不了山,就是连通信的权利也失去了。那几年,她父母四处寻访,在报纸、电视台刊发寻人启事,仍没有任何消息……山里人在贫困中表现出的无可奈何的野蛮伤害了美华,但同时,他们纯朴的善良与信任却又深深地打动了美华。美华动情地回忆说,当时男友的祖母把全家十几口人召集起来训示:美华是全家最有文化的人,今后所有的人都要听她的,不许对她不好……

在这样的两难境地,在爱与恨之间,善良的美华选择了理解和坚强。她决定扎根山里,要在向命运挑战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接下去的几年,她做的一件件事使她一步步走进村民的心里,很快成了村里的主心骨:溪湖店自然村,外出没有一条像样的路。她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向镇政府要求资金支持,写信动员华侨捐助,花了1年多时间,把5公里长的水泥路修了起来。村里的小学缺乏教师,她义不容辞地前往任教。看到学校长期寄居破旧的祖厝,她想方设法把新校舍建了起来。

山里信息闭塞,观念守旧,发展经济十分困难。她率先养山羊、种芦柑、开塘养鱼,带动许多村民发展种养业,村民收入大为改观。计生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她主动挑起计生中心户长重担,带头办了独生子女证,挨家挨户谈心,日夜奔波在深山,为村里的计生工作争了先……

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关心下,邓美华一步一个脚印地成长起来。1995年,邓美华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起担任村妇女主任……2000年10月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她以高票当选为龙美村村主任。同年,她被评为全国优秀中心户长。她还曾经在安溪县“千万农家女,百万新技术”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县计生协会把她的先进事迹编成板鼓说唱《夸咱协会组长邓美华》搬上舞台……

望着干练成熟的邓美华,我们理解了这样一件事:1995年她父母得知她的信息而赶到龙美村,临走时流着泪一千个不放心;而不久前再次探望女儿的父母却舒心地笑了。他们说:“现在美华是儿女中最让我们放心的一个。”

在网上继续搜索,邓美华的先进事迹可相当不少,头上的光环也很耀眼:泉州十大杰出青年,感动泉州十佳好儿媳,全国先进个人,她的事迹被泉州光明网、和谐中国网的魅力女性专栏登载,全国妇联宣传部推荐……可是,从如上的新闻里,我们似乎嗅到了一些气息,尽管当事人和记者都已经巧妙曲笔,但依然能读出来:这是一个当初被拐的女子!

果然,在与其(邓美华)相识的友人交谈后,证实了这一情况:邓美华当年高中毕业被人贩子以招工为由拐卖到现在的所在地,卖家寸步不离监禁,直到她生下儿子,到儿子很大时,邓美华外出开会,她的家人还一直担心她会跑掉。但凡认真读了上述新闻的人,就不难猜出记者这段报道的背后隐含着怎样辛酸的故事,可是,无论是当地政府,抑或采访了邓美华的媒体,似乎都不当这是个违法案件!甚至还津津乐道由拐骗女到道德模范的过程!

友人继续介绍说:“以前安溪是拐卖妇女的重灾区。女孩被人贩子拐来卖掉。买家无一不是采取监禁、毒打、强奸的办法,直至生下小孩才有走出家门的些许自由,真的惨无人道。”事实上,中国大地还有多少这样的被拐卖女子在遭受着同样甚至更残忍的折磨。友人说,她从前曾参与一起解救女子被拐案件,女孩拼死反抗,被双手横绑在扁担上强奸,为打垮她的意志,连公公叔伯都参与轮奸。这种地方一般都是极其落后贫困的地区,交通不便,往往是逃跑的女子还没跑到下个路口早被追回来。村里很多人的老婆都是这样买来的,所以遇到买来的女子逃跑,全村同仇敌忾,一起帮助追赶,找回来就是毒打,下次才不敢跑。而解救的时候,这些村民有时连警车都敢包围和攻击。友人感叹道:“那种愚昧的凶残没有经历过是无法想象的。”

(图:山东潍坊一女子遭拐卖,裸体被绑十五年,精神失常)
(图:山东潍坊一女子遭拐卖,裸体被绑十五年,精神失常)

这些天来看到和听到的有关拐卖女性的案例实在是让人义愤填膺,被拐女子的悲惨命运令人动容,即使有个别如上文提到的邓美华这样算是凭个人的努力过上了稍微不错的生活,但能因此抹杀掉她的悲惨遭遇吗?那些阳光下的罪恶因此就销声匿迹,被和谐在一片”感动“中了吗?按照现在的逻辑,拐卖有理,人贩子无罪,受害者必须像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一样感恩戴德,还得被敲骨吸髓榨油——这就是我们的和谐观吗?这就是“家和万事兴”,“十佳好儿媳”吗?

邓美华只不过是千千万万被拐女性中稍微”幸运“些的,其实,即便是在今天,很多地方恶势力的强大是超乎我们想象的,特别是山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那里没有经过文明洗礼的愚昧、野蛮和凶悍摧残了多少女孩的身心。多年前就看到很多报道,解救被拐卖妇女时遭当地村民的武力抵抗,而女子也往往表示愿留下。于是有人就认为,应该尊重被拐对象的“自愿”。但问题是,这种“自愿”到底是真心的,还是被洗脑的结果抑或是无奈选择?

而各级地方政府和主流媒体,请停止对那些道德榜样无休止的煽情,本国的“感动”、“最美”以及各种过分的“歌颂母亲”,都大半用心险恶,要将人架在火上烤。包括对艺术家、诗人、科学家们受穷的歌颂。道德的高帽下是无尽的恶劣攫取、索取。这种无视违法行为,无视被拐卖女子悲惨经历,还对其无偿的付出作“感动中国”式的歌颂,实在是全无心肝,实在是犯罪行为的帮凶——对人心的麻痹就是对犯罪行为开绿灯。

网友@没有昵称呐 曾说:“对医生、老师等行业无偿加班的赞美,违背人性推崇舍己利人的所谓医德、师德;见义勇为不应受偿;遭遇诈欺就用博大的胸怀感化对方;被家暴的妻子应放下芥蒂拥抱家暴丈夫……都在暗示一句话:’你过得不好是你自己的错,这个社会救不了你,你要用大爱来感动世界从而得到救赎’。”可谓是对这种所谓的“感动中国”行为的一个很好说明。用歌颂来掩盖罪恶,将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受害者的所谓“奉献”当做道德行为,这样的道德楷模,这样的“感动”不应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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