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世文案四次被延审 法院只有一个理由:“六四”定性未明

2【博闻社】自由亚洲报道,维权人士于世文因召集民众公祭赵紫阳、胡耀邦和“六四”死难者,而遭郑州警方不予审判至今羁押了1年零3个月。于世文的 “涉嫌寻衅滋事罪”案,曾经郑州市管城区法院获中国最高法院批准,四次延长审理期限。最近,于世文的妻子陈卫获悉,这四次延长审限的理由都是称“目前对6•4事件的认识、对胡、赵的历史评价等敏感问题没有明确”。于世文的律师已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投诉最高法院。

2014年2月,八九学运领袖于世文因组织友人祭奠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赵紫阳及六四遇难者,被郑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至今超过15个月,管辖此案的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四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并获得批准。今年,4月28日,于世文的妻子陈卫向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发出公开信,信中表示,于世文在不审、不判、不放的状态下度过了1年零3个月。5月16日,于世文的辩护律师高承才向郑州市管城区法院递交一份法律意见书,要求释放于世文。

近期,陈卫从最高法院得知,有人亲眼看到于世文案的“延长审理期限案件呈批表”,在延期原因及理由栏写着:“·····目前对6·4事件的认识、对胡、赵的历史评价等敏感问题没有明确,故申请延期审理。”在盖章栏里共有四个章,即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省高院、最高院,最高院除公章外还有签字“同意。苗有水。2016.2.18 ”;联系人一栏:陈志强。据知情人了解,四次延期理由是同一个。

陈卫对此感到非常吃惊,她27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地方法院向最高法院提出的理由等于是要求高院对六四重新表态:“延期理由让我很吃惊,我也没有想到是这个理由。前天我向法院的人也做了交涉。你现在等于是逼迫上面对六四表态,现在上面暂时没法对六四表态。你要不就是对于世文无限期关押,现在这个理由在刑事诉讼法中不成立,那你应该立即释放于世文”。

对于六四,陈卫说,1989年6月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六四是北京地区的反革命暴乱和其他一些地区的动乱,赵紫阳犯了“支持动乱,分裂党”的错误。而现在盖有最高人民法院公章且有 签字“同意”的正式法律文书,竟说六四没有明确、对胡赵评价没有明确,这说明中国最高司法机关不认可十三届四中全会对六四、对赵所作出的结论。

陈卫指她又找公安交涉:“我又找国保,我跟国保说法院延期的理由,现在国保同意打报告,通过政法委办案单位给法院一个台阶下,以于世文健康为由,办案单位建议法院给于世文取保候审”。

陈卫还说,于世文的两位辩护律师高承才和马连顺26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向最高检察院寄出投诉信,要求高检介入案件。

高承才律师27日对自由亚洲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延期审理,但于世文的案子并不特殊:“于世文案根据中国法律,没有延长的理由。陈卫得到的消息,律师还没有得到,这是第一。第二,对于六四、祭奠的事情,因为当时赵紫阳去世的时候,中共中央派出曾庆红,当时是国家副主席,代表中共中央去悼念。这就说明中央认可赵紫阳的历史功绩,祭奠赵紫阳是正确的、合法的行为。于世文祭奠赵紫阳,与曾庆红祭奠赵紫阳有何不同?其实他(曾庆红)是代表国家、代表党中央,于世文是出于个人信仰、自由,去悼念赵紫阳,是个人行为,也是公民的合法行为”。

高律师说,他向最高检发出挂号信是:“因为延期申请是最高法院批准的,最高法院涉嫌违法。根据中国的宪法体制来说,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现要求最高法院改正错误”。

于世文和妻子陈卫在1989年的学动中,曾经组织广州学生支持天安门学生运动。于世文是广州支持天安门民运活动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之一,“六四”镇压后,于世文被监禁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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