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裁定黄光裕减刑11个月

黄光裕【博闻社】今日,大陆官媒纷纷发布消息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发布裁定书,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

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此前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曾于2012年被减刑十个月。

黄光裕在2003年被列入《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排行第27,2005年被中国《胡润百富》杂志列为中国首富。

黄被捕后,其社会影响力仍不减。2008年末,香港上市公司海王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连超在内地被捕,涉嫌协助黄光裕妻子杜鹃逃亡海外。连超与其弟连棹锋均有港澳黑道背景,有“公海赌王”的称号。同期,杜鹃在大连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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