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總商會原副會長王華涉黑 二審維持原判死刑

王华【博闻社】6月3日,河南省高院對河南總商會原副會長王華等19人涉黑案二審宣判,主犯王華和孫培國被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其他被告人被判死緩、有期徒刑等。

河南商报报道,王華涉黑案備受社會關注,一方面是涉案人員多、案情複雜,另一方面是王華案發前曾先後擔任漯河市政協常委、河南省工商聯副主席、河南總商會副會長等職。

2015年3月24日,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華等19人涉黑案,被控罪名包括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放火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破壞生產經營罪,交通肇事罪,包庇罪,窩藏罪等11項罪名,起訴書指控31起違法犯罪事實。庭審持續5天,于3月28日結束。

报道说,這19名被告人,除多名有前科人員外,還有在地方政府任職的公職人員。

据陆媒消息,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放火罪等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孫培國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放火罪等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孫培超犯放火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被告人苗會菊等1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0年6個月、2年不等的刑罰,對其中三名被告人適用緩刑。

一審宣判後,王華、孫培國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2016年2月1日至2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鶴壁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華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上訴案。

河南省高院依法維持了鶴壁中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放火、故意傷害等罪名判處王華、孫培國死刑,其他被告人死緩、有期徒刑等刑罰的一審判決,並對王華、孫培國的死刑判決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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