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访民两次被送精神病院 判刑前又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

精神病院【博闻社】陆媒澎湃新闻报道,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期间,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被政府人员送入精神病院。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随后,她再次被送入精神病院。而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

2016年4月1日,年已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徐学玲不服上诉,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6月初,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明涉案款项性质、经手人、申请人情况,进一步明确涉案欠款是否属于“强拿硬要”。

澎湃新闻说,有联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但负责此案的赵姓法官称,此案仍在审理阶段,不便透露。

报道引述徐学玲的儿子张平辉说,“送肥城精神病医院时,我们家属没有接到政府或者任何人的通知,是我母亲进了泰安精神病医院几天后,求助别人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的。”

张平辉转述徐学玲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和他说的精神病院遭遇:“该吃吃该喝喝,就是还让吃药,我妈说她能扔就扔了,实在扔不掉就先吃,等没医生再吐出来。”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及家属均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徐学玲说当时不知道被作了精神鉴定。

陆媒《新京报》于2008年12月8日刊发的报道《上访者的“精神病院”》,曾描述过徐学玲当时的遭遇。报道称,山东多位访民被鉴定有精神病,并被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徐学玲就是其中之一。该报道亦称,徐学玲不知道自己被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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