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侄子周锋一审获刑12年被罚5900万

【博闻社】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6月17日消息,周永康侄子周锋一审宣判:被告人周锋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900万元。

日前,周永康的妻子贾晓烨被以受贿等罪名判刑9年,周永康的儿子周滨被判18年、罚金3.5亿人民币。

据中国媒体报道说,周锋生于1974年,比堂兄周滨小2岁,在家族内又称周峰。2004年2月,周峰以身份证名周锋,与母亲周玲英出资1000万元设立北京宏元达公司。

周锋的父亲周元青曾担任无锡惠山区国土局副局长,母亲周玲英在无锡商界颇有名气,其控股公司垄断江阴奥迪车销售,并与中石油旗下“昆仑能源”合作涉足液化天然气项目。

周永康利用权力帮助周锋和中石油做生意。截至2013年10月,宏元达公司在吉林分公司的油气田区块合作项目中,累计获利2.14亿元。

但湖北法院的上述判决消息并未提及宏元达公司。

周永康于2015年6月11日在天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财产。此后,其家族利用权力贪腐的案件也被一一曝光。

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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