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的服務業勞工權益:宜推動修法落實保障

【博聞社綜合】蘇迪勒颱風襲台,使服務業勞工權益不受保障的議題再次浮現。以百貨業為例,大葉高島屋、新光三越嘉義以南分店、台北101購物中心等百貨因考量到員工安全而宣布停業一天,被網友喻為「良心百貨」,但台北阪急、太平洋SOGO高雄店以外之分店、部分新光三越分店因照常營業而遭受批評。

蘇迪勒颱風造成全台各地災情。(圖片:蘋果日報)
蘇迪勒颱風造成全台各地災情。(圖片:蘋果日報)

在大眾運輸系統方面,高鐵原訂8日下午4時恢復營運,下午3時30分臨時延後至晚間7時起營運。南部雨勢仍大,但高鐵搶著營運引爆員工不滿,台灣高鐵工會發出聲明抗議,質疑各單位忙著救災,高鐵卻反其道而行,要求已依法告假的員工出勤,請假需主管准假,否則將以曠職懲處,不顧勞工權益和行車安全,呼籲交通部介入調查。

高鐵員工抱怨,高鐵不把員工安全當一回事,硬要違規叫員工上班,風大雨大如何去上班,勞工權益不被尊重,無法上班還要提佐證,蘇迪勒颱風這樣的天氣難以佐證,且沿途風大雨大,罔顧行車安全。

社民黨召集人范雲7月曾表示,民間企業與政府機關間長期一國兩制,勞工放颱風假有扣發薪資的可能,這是置勞工的安全於度外,政府應將颱風假納入勞基法規定。

范雲指出,各地縣市政府或機關首長依天氣狀況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的「颱風假」,其效力僅限於「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每當因颱風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後,時常見到民間企業勞工仍然照常上班,尤其以服務業最嚴重。

范雲說,勞動部雖然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上班、居住或上下班必經的縣市停止上班,勞工就可以放颱風假,但颱風假並未列入勞基法,僅能建議雇主「不宜扣工資」,這不是變相迫使勞工冒著風雨上班,就是讓勞工放「無薪假」。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颱風假非「國定假日」,很多人誤解,而要求比照國定假日的勞動條件,但員工可以選擇不要上班,雇主可不給付當天薪資,但不能記曠職、扣薪,或要求員工請事假等。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勞工如果因颱風影響無法出勤,與勞動基準法有關「放假」的目的、概念不同,難歸責雇主,因此建議不扣發工資。

只要民眾仍持續在颱風天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並持續去百貨、餐廳、電影院消費,缺乏勞動意識的服務業雇主就不太可能在颱風天暫停營業,則勞工在颱風天的勞工權益及人身安全就無法獲得保障。為此,除了呼籲民眾勿在颱風天前往公共場所消費外,更重要的是推動修法,將颱風假納入勞基法,颱風天的勞工權益才能真正獲得保障。

 

資料、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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