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女大学生邵童被杀案宣判 男友李向南被判无期

李向南与邵童
李向南与邵童

【博闻社】据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22日上午,轰动一时的留美女大学生邵童被杀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向南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温州首例中美跨国刑事案。

李向南和邵童相识于2011年北京托福培训班,之后李向南开始追求邵童。邵童生前就读爱荷华州立大学化学工程专业,为了离邵童更近一些,李向南于2013年从纽约州罗切斯特理工学院转学至距离邵童122英里(197公里)的爱荷华市的爱荷华大学。

2014年9月26日,爱荷华州警方在一辆轿车的后备箱中发现邵童已高度腐烂尸体,。经调查,尸体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将近20天,邵童男友李向南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早在9月8日,李向南已经乘坐通过学长帮忙预定的单程机票回到中国。

此案在案发后近8个月的时间里一直陷入僵局,警方通过多种渠道均无法查出李向南下落。死者邵童父亲邵春生一度求助于媒体,希望将凶嫌绳之以法。

去年5月,李向南向中国警方投案自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中国拥有管辖权,不必引渡。去年6月20日,李向南经温州市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同年12月23日,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向南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向南因感情纠葛掐死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虽然李向南畏罪潜逃8个月,归案后避重就轻,社会影响恶劣,但本案在起因和性质上属于恋爱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李向南有自首情节,在法庭上有强烈悔罪表现;其家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综上,对李向南可予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官说法:

1、美国警方移交的访谈报告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对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对材料来源、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提取人、提取时间等进行审查。经审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关于作案动机

虽然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李向南杀人动机出于与邵童之间的感情纠葛,但李向南关于邵童提出“周一至周五跟那个中国籍男子一起,周末跟其一起”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佐证,不予采信。

3、关于被告人李向南杀人是否有预谋

被告人李向南辩解称是临时起意杀人,并非有预谋杀人,购买机票系为回国散心,行李箱系为搬家准备,哑铃系为锻炼身体,并非准备用于杀人后使用;杀人后用行李箱装尸体并将哑铃放入行李箱,本意是为了沉尸不被发现,保证自己能够及时逃离美国。经查,案发时李向南正在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距离考试时间近,但其购买单程机票回国,又未事先告知家人,其辩称购买机票回国散心不符合常理。李向南所谓的搬家系在所住小区内搬到另一单元,而其房间已有行李箱;李向南购买的两只哑铃不等重,且哑铃较重,相比李向南的形体,难以采信用于健身;在埃姆斯购买行李箱和哑铃,但其居住于2小时车程之外的爱荷华城,购买的行李箱大、哑铃重,舍近求远购买,也不符合一般常理。故李向南关于购买机票系为回国散心,行李箱系为搬家准备,哑铃系为锻炼身体所用的辩解不符逻辑,也有悖于情理,不予采信。被告人李向南因感情纠葛提前预定回国单程机票、事先购买行李箱、哑铃,作案后均予以使用,可认定李向南杀人有预谋。被告人李向南及辩护人关于没有预谋的意见均不予采信。

4、关于被告人李向南是否构成自首

虽然被告人李向南自动投案后多次供述中提到“误杀”,“过失”、“无意”等字眼,并否认有杀人预谋;且尸检报告证实邵童头皮深层左侧有紫色变色,即头部有钝器导致的外力损伤;脸部皮肤上有撕裂伤,脸右上部中心位置牙齿和侧部门牙(右上颌1、2齿)缺失,证实其生前受到外力打击。被告人李向南交代仅用手掐死邵童,与尸检报告内容不完全相符,避重就轻。但其对自己用手掐死邵童的行为一直供认不讳,故可认定李向南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辩护人关于构成自首的意见予以采纳。

中新网、侨报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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