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大陸配偶身份仍然需要等待6年

台灣人大陸配偶身份維權示威活動(网络照片)
台灣人大陸配偶身份維權示威活動(网络照片)

【博闻社】台灣立法院今天就台灣居民的中國大陸配偶獲得台灣身份議案進行審議。數百名大陸籍的台灣人配偶聚集在立法院前示威,表達希望縮短等待期限,從6年縮短為4年。立法院初審決定維持6年期限。

據中央社報道,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進黨版兩岸條例第17條修正動議,決定台灣居民的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年限維持6年不變。

上百名陸配上午聚集在立法院外的濟南路上,希望爭取陸配應比照外配,4年就能取得身分證。陸配權益修法聯盟發動上百名陸配齊聚立法院門外濟南路上,高舉「反歧視、要平等、身份證、6改4」的抗議標語,爭取陸配應比照外配,4年就能取得身分證。

立法院修正動議案還提出,未來大陸配偶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須具備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參加認定測試。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外界關注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是否由6年改為4年,在上午朝野僵持、三度休息後,下午內政委員會用表決方式初審通過民進黨團提案,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仍維持現行6年不變。

報導指,大陸配偶認定測試、免試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的標準,由內政部定之。這項修正草桉,仍須送朝野黨團協商。

據陸配權益修法聯盟批評,大陸配偶要取得台灣的身份證,必須在取得定居3個月內向移民署提交放棄大陸戶籍的證明,大陸戶籍管理單位也會撤銷該陸配在大陸的戶籍、身分證及護照,等同放棄在大陸的公民權,大陸配偶無法同時擁有兩岸的戶籍與身分證,也無法同時持有兩岸的護照。該組織批評這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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