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跨國淫媒案判囚半年

刘乔安被判监
刘乔安被判监

【博聞社】台灣「太陽花學運」中走紅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被指與室友鍾宜姿、淫媒戴君儀介紹台灣女子赴外國賣淫,涉嫌妨害風化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劉喬安被判6個月徒刑、緩刑2年,可改付罰款18萬元(新台幣,下同)。

去年10月,劉喬安被美國在台協會檢舉涉及跨國賣淫集團案,經檢警偵辦約5個多月,台北地檢署認定主謀「戴姐」戴君儀、仲介賣淫的鍾宜姿和劉喬安等3人曾仲介11名女子到外國賣淫,今年3月依涉犯妨害風化罪起訴,但檢方認為11名女子在外國賣淫沒有被限制行動、沒有性剝削情況,被告涉及的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罪獲不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今日宣判戴君儀徒刑2年8個月,可改付罰款192萬元(約46萬港元);鍾宜姿判1年2個月,緩刑2年,可改付罰款42萬元(約10萬港元);劉喬安則遭判6個月,緩刑2年,可改付罰款18萬元(約4.3萬港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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