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安促林榮基返回內地 称“否則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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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苹果日报报道,寧波市公安局發新聞稿,指林荣基6月2日在韶關提出返港,處理個人事宜,並保證遵守取保候審規定,公安遂同意其返港,惟林返港後,公開表明自己不會返回內地,公安也無法與其聯繫,認為林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事訴訟法》取保候審規定,敦促林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拒不返回、我局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寧波公安局又說,因林榮基提出與妻兒關係不和,加上在港居住困難,故公安根據其請求和意願,「為其工作生活提供了必要幫助」。

林榮基早前在港開記招,大爆被失蹤真相,包括指自己因帶內地禁書過關,遭「中央專案組」軟禁在寧波,又被逼簽字同意不聘請律師、在鏡頭前做戲認罪,並指書店股東李波確在港被跨境擄走。

中共官媒《環球時報》其後報道指:法律雖無規定不允許林開記招,「但如果他的新聞發佈會,對案情有影響,比如洩露了案件的偵查秘密,對案件有影響的話,辦案部門可以提請啟動與香港警方的相關工作機制,對他進行處理。」

不過苹果日报引述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當時指出,本港與內地並無移交疑犯協議,本港警方從來沒有亦不會將港人移交內地;大律師公會主席譚譚允芝早前亦指,即使有港人觸犯內地法律,惟現時本港與內地並無任何移交疑犯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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