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发布9000字举报信 向证监会举报宝能四大罪状

u=1641793593,2393706222&fm=21&gp=0【博闻社】7月19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交所、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举报宝能资管计划违法违规。

该报告列举了宝能一系列的“罪状”,具体包括:在缺乏必要调查了解和依据的情况下,强硬声明反对万科发行股份引入深圳地铁预案,贸然提出罢免万科全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否决万科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和年度报告,对万科的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造成非常不利影响。

万科称,宝能的上述行为产生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包括:客户开始观望甚至退房,合作伙伴提出解约,猎头公司开始挖角,国际评级机构拟调低信用评级,投行纷纷下调目标股价,万科A股股价自7月4日复牌以来累计下跌26%。此外,万科还称,中小股东、媒体、社会公众对于宝能系的高杠杆资金链能否持续,是否会引发万科A股股价断崖式下跌,是否会再现2015年股灾期间二级市场系统性踩踏风险,表示了极大顾虑。

万科在此报告中主要就四大问题对宝能进行了“声讨”:

第一,万科认为宝能的九个资产管理计划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具体包括:九个资管计划未按照一致行动人格式要求完整披露信息、九个资管计划合同及补充协议未作为备查文件存放上市公司、九个资管计划披露的合同条款存在重大遗漏。

第二,万科认为宝能的九个资管计划违反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九个资管合同属于违规的“通道”业务、钜盛华涉嫌非法利用九个资管计划的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九个资管计划涉嫌非法从事股票融资业务。

第三,万科认为宝能的九个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与钜盛华缺乏合法依据。具体包括:九个资管计划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人的条件、九个资管计划的相关各方均无充分依据行使表决权、九个资管计划不具备让渡投票权的合法性前提。

第四,万科认为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具体包括:钜盛华涉嫌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借助其掌握的多个账户影响股价;钜盛华涉嫌利用九个资产管理计划拉高股价,为前海人寿输送利益;钜盛华和九个资产管理计划未提示举牌导致的股票锁定风险,可能导致优先级委托人受损。

针对上述问题,万科请求监管部门就两大问题对宝能系企业展开核查。

第一,核查钜盛华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连续交易、约定交易、尾市交易等证券市场操纵行为。

第二,核查九个资管计划之管理人和优先级委托人是否事前知悉此次投资的万科A股股票将被锁定12个月以上,存在无法减仓平仓导致优先级委托人受损的风险;是否就此取得了全体委托人的同意。

复牌以来,万科股价已跌30%,逼近17元,多个分析指出钜盛华部分资管计划已经跌破平仓线。比较引人关注的是在第二个跌停日(7月5日)的尾盘,万科A突然出现放量,15分钟成交金额高达36亿,全天总成交达39.4亿,随后一个交易日万科A打开跌停并收红。

目前,钜盛华通过自有证券账户持有的万科A股已基本全部质押。按照万科的说法,钜盛华九个高杠杆的资管计划平均持股成本18.89元,如按7%的利率加计融资成本,持仓成本约为19.83元。“中小股东、媒体、社会公众对于钜盛华的高杠杆资金链能否持续,是否会引发万科A股股价断崖式下跌,是否会再现2015年股灾期间二级市场系统性踩踏风险,表示了极大顾虑。”

观察者、华尔街见闻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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