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选举:参选者被要求声明“绝不独立” 引发广泛争议

参选立法会面临更多限制(资料图:香港街头竞选海报)
参选立法会面临更多限制(资料图:香港街头竞选海报)

【博闻社】香港立法会选举的提名期近日开始。此次参选者除了要表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外,还要签署一份承认香港属中国不可分离一部分的声明。此举已引起广泛争议。

上周六(7月16日),香港下届立法会参选提名期正式开始。此次选举管理委员会要求参选者额外签署一份”确认书”、申明拥护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部分、香港直辖于中央政府,以及基本法任何修改不得与中国对香港既定方针政策有所抵触等《基本法》条文。

据香港媒体报道,当天有近三分之一的参选人拒绝签署。泛民政党质疑”确认书”的法律效力,希望澄清有关做法的依据,甚至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选管会表示,不签署确认书不代表提名一定无效,但会要求参选人补交相关资料。

19日,选管会主席冯骅会见泛民议员时表示,措施完全是基于法律和程序上的考虑,藉此确保提名程序可以顺利依法完成。他同时承认,确认书只是行政措施,以便选举主任决定是否信纳参选人真诚拥护《基本法》。不签署”确认书”不会令参选人丧失资格。但冯骅又表示,若声明不属真确,有关人士或会被检控。选管会将会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陈岳鹏强调,签署确认书只是依法办事,过程中不涉及政治审查。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示,确认书是重申《基本法》条文的要求,看不到有违反、超越或抵触《基本法》的地方。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港府提出”确认书”的要求合法。他认为港独意味着要建立独立国家,不承认香港特区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反问若容许这些人参选立法会,逻辑上是否说得通?

一开始就表明不签署确认书的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形容,此一措施犹如让参选人士”头上悬着剑”,在程序上设立关卡,令某种政府不喜欢的人更难参选。

《星岛日报》援引港府消息人士指,无论是否签署确认书,只要参选人有实际言行”鼓吹及推动港独”,选举主任在咨询法律意见后,即可能以参选人违反声明为由,宣布其提名无效。香港下届立法会选举将于今年9月4日举行。

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 选举一定是依法办事, 体现香港法治要求。他重申, 根据基本法, 50年不变是指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及生活方式, 50年之后, 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部份的事实是不会改变。

香港《信报》就此争论发表社评称,立法会选举设"防独软件"是画蛇添足。评论指出,确认书既然是重申《基本法》条文,与议员当选后的宣誓一致,理论上没有添加新的限制,那完全没有必要。这一做法,与其说是依法办事,不如说是特区政府向中央政府表达其政治正确的牌面动作,客观效果是难以阻止主张港独的人士"入闸"或"出闸"。但实际上对于独派和非独派皆没有约束力,签与不签不具备什么意义。

香港民主党总干事,立法会候选人林卓廷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如果是为了防范港独,”这其实是愚蠢的条款,这样新的限制反而会带来反面的效果,会让港独团体有更多的话柄。”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