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考察期间违规聚餐 湖南衡山县多名干部被查

2013年衡阳破坏选举案
2013年衡阳破坏选举案

【博闻社】2016年是湖南的“换届年”,因发生于2013年的衡阳破坏选举案,湖南换届选举工作备受外界关注。2013年的衡阳破坏选举案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人均送钱近200万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为深刻吸取教训,正本清源,湖南要求举一反三,坚持挺纪在前,确保今年的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记者7月23日从湖南衡阳市官方获悉,在换届考察的敏感和关键时期,该市衡山县部分领导干部违规聚餐,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目前多人遭严肃查处。

官方通报称,在换届考察的敏感和关键时期,衡山县部分领导干部违规聚餐,严重违反换届纪律。接到举报后,衡阳市迅速进行严肃查处,经研究,决定对衡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国,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姚宇旺,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3人予以停职,并立案调查;对参与聚餐的衡山县公安局局长,衡山县法院院长,衡山县司法局局长,衡山县人民检察院两名副检察长,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政工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8人继续进行组织调查,视情节和态度,再给予相应处理。

据该市纪委初核调查,今年6月21日,聂志文以即将调离衡山县为名,邀请王新国聚餐,经王新国同意,姚宇旺等4人参与,另5人作陪。聚餐地点为距衡山县城4公里外的一家土菜馆,聚餐共安排两桌,餐费为1100元,烟酒费用为4000多元。同时,上述11名衡山县领导干部还违规使用4台公车、1台警车,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当地官方表示,他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实查处换届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不折不扣执行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中新网、现代快报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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