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通令落网第一人获刑14年半 涉挪用公款罪贪污罪逃亡海外7年

4013763064

【博闻社】现年48岁的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孙新,挪用2000余万元公款炒期货造成亏损,至案发尚欠1802万未归还。后孙新逃往国外达7年之久。2015年6月8日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他是北京市首个被抓回的“红通”人员,也是第一个受审的。7月26日下午,北京二中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孙新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332.5万元转入其控制的证券、期货账户,用于营利活动。

2008年1月,因被免去出纳职务,孙新伪造银行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对账单等交接材料,完成工作交接。同年10月21日,单位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销户,要求孙新到单位说明情况,孙新从其控制的用于证券、期货交易的银行卡中取出公款57.3万余元,并携款潜逃境外。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其中就包括孙新,他位列红色通缉令第16号。

2015年5月,北京市追逃办得到孙新藏身于柬埔寨的消息后,立即组成追逃工作组赶赴柬埔寨。在公安部“猎狐2015”柬埔寨工作组、我驻柬大使馆的大力配合与帮助下,经中柬两国司法执法部门共同努力,成功将孙新缉拿归案。

2015年6月8日,孙新被查获归案。案发前,孙新陆续归还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472.4万余元,其余1802.7万余元公款尚未归还。案发后,孙新银行卡中的涉案公款80余万元已冻结。

孙新称,他从自己控制的账户里取了50多万元现金,从北京到达天津,又从天津乘坐飞机到达广州。在广州,他找黄牛把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到了泰国。后因泰国签证到期,又去了柬埔寨。这几年过的是隐姓埋名的生活,到处逃难,到处打工,生活非常艰难。因为怕别人发现所以干不长,干几个月就到下一家单位去打工,具体的就是他的专长,做些财务会计工作。想着可能会连累家里人,他也不敢和家里人联系。他曾想过自首,但是因为觉得比较严重,没有敢。

今年7月5日,孙新在二中院受审。庭审的时候,对于所涉罪名和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孙新表示“没有异议,也没什么好说的”,并称自己是“咎由自取”。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孙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孙新携带挪用的部分公款潜逃,其行为还构成贪污罪。最终法院以孙新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报道综合

Tags: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