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 爆炸仓库或存在氰化钠 现场记者已有发生呕吐

【博闻社综合】天津大爆炸的中心仓库可能存在氰化钠,政府指挥中心已经发布停止救援命令。

根据当地环保当局2014年的验收文件,事发仓库被设计用于存放电石、硅钙合金、氰化钠和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其中氰化钠属于“极度危害”的剧毒物质。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4年8月出具的一份关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的环保验收报告(该文件中对项目的描述和媒体报道的“吉运二道95号”以及“46226.8㎡”的项目占地面积一致),验收项目已“新建2个仓库,仓库一采用隔断式设计,部分功能区用于存放电石和硅钙合金……仓库二仓库用于存放氰化钠和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等”。根据该报告,氰化钠的毒性分级属于“极度危害”,属于须使用“剧毒物质”毒害标识的危险化学品。截至8月13日凌晨4:48,仍未有消息确认事发仓库具体储存的是何种危化品。201508130357533f990

另外根据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布,其仓储业务中,主要的商品分类为: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氩气、压缩天然气等);第三类:易燃液体(甲乙酮、乙酸乙酯等);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纤维素、电石、硅钙合金等);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硝酸钾、硝酸钠等);第六类:毒害品(氰化钠、甲苯二异氰酸酯等);第八、九类:腐蚀品、杂类(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烧碱、硫化碱等)。

《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指出:氰化钠和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并不是自然常见的化学物质,多存在于化工环境中。因此,中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未对氰化物浓度做出规定。目前的中国空气质量检测体系仅能检测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六项指标,对于氰化物浓度等信息并不能如实反映。

因此,若爆炸仓库里是剧毒的氰化钠,天津空气质量指数并不能反映氰化物浓度

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对于发生危化品事故规定:在室外的人应疏散到事故地2.4公里以外的上风向地区,避免接触任何化学物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氰化钠可通过皮肤接触、吸入和食入和眼睛接触影响人体,症状包括“刺激感、虚弱、头痛、呕吐、溃疡、腐蚀、灼伤、麻木”;解毒剂为“亚硝酸钠注射液、硫代硫酸钠、亚硝酸戊酯吸入剂”

根据台湾“行政院毒灾防救管理咨询系统”,氰化钠可通过皮肤接触、吸入和食入和眼睛接触影响人体,症状包括“刺激感、虚弱、头痛、呕吐、溃疡、腐蚀、灼伤、麻木”,吸入人体200-300ppm即可迅速致人死亡。其解毒剂为“亚硝酸钠注射液、硫代硫酸钠、亚硝酸戊酯吸入剂”;氰化钠水解产生的气体具有“淡淡的苦杏仁味”;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亦可通过以上四种渠道影响人体,吸入症状包括“咽喉刺激、气喘、流鼻涕、咳嗽、胸痛”等,大量摄入人体可导致肺炎、气管炎和死亡,且并无特效解毒剂。

据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称:正在天津剧烈爆炸前方采访的记者,就在离事故地附近几百米的位置,刚刚停留3、4分钟的时间,就不断呕吐

同时,大爆炸现场指挥中心已经通知消防停止救援,改派防化团进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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