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王”五毒俱全 还有别人没有的罪名“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

a982b248a8ed180_size88_w600_h352【博闻社】7月28日上午,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被“双开”、立案审查。 此前张越因涉嫌严重违纪,于2016年4月16日被中纪委正式宣布“接受组织调查”。他也是十八大后河北省落马的第四位省委常委。张越通报中“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的表述系首次在中纪委对落马官员的通报中出现。

通报显示,经查,张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 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受礼金、礼品,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张越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 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从上述通报的违纪行为中可以看出,张越基本上囊括了在中纪委的通报中常用的表述,可谓是“五毒俱全”。

张越最后一次在公开场合露面是在三个月前。据河北电视台《河北新闻联播》报道,2016年4月15日,张越以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身份出席河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次日,中纪委就在官网发布了张越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落马官员被指“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的表述是十八大以来首次出现。

此外,张越还存在“干预司法活动”等问题。

据媒体报道,张越曾利用自己在河北政法系统至高无上的权力,驱使河北的政法部门为其服务,承德市公安局、保定市公安局、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等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构成了张越的私人“别动队”,为郭文贵等人牟取商业暴利甘为驱驰。

此外,张越还挪用了河北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的8000多万制证费用,当时制证中心抵制张越的做法,随后中心原主任刘希路、原副主任李恒斌,以及办公室主任刘静遭到了打击报复。2010年12月,刘希路、李恒斌分别被判刑。

法制晚报、凤凰资讯报道综合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