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住家中7天不让睡觉 男子当着警察的面跳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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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8月2日下午13时,河南省方城县居民李志国当着警察的面走上自家楼顶,最后一次拨通110,然后跳楼、摔死。楼下,“讨债公司”一帮人已经吃住在李志国家7天。他们反复强调:“你要么还钱,要么死。”

李志国今年50整,生前是方城县旺欣电子厂负责人之一。他的儿子李聪告诉记者,2015年4月,李志国和厂长陈从欣共同借款70万元用于工厂经营。但当年10月,陈从欣携款跑路。于是,“讨债公司”找到了李志国。

从7月27日起,“讨债公司”十几人带着棍棒住进了李志国家。通常情况下,4人守门,6到7人在屋里。李聪说,7天里,父亲不能出屋一步。一帮人轮流辱骂,一刻不停,不让闭眼睡觉。万一李志国困得合上眼,就拍脸叫醒,继续辱骂。他们反复告诉李志国:“你要么还钱,要么死。”他们还给李聪等家属反复交代:“你爸不死,你们都得死。”

7天里,李志国和家属多次报警。警察多次出警,还没收了“讨债公司”带来的棍棒,但没把人带离,而是让双方协商。警察说,对方没有打你,对你没有构成人身威胁。

8月2日,“讨债公司”人员闹得越来越凶,李志国家人再次报警。李聪说,警察来到后,把双方的人分开,然后让李志国上楼,警察也跟了上去。据当时目击的家属说,李志国到楼顶后,拨通110,说了几句话,然后当着警察的面从楼上跳下。

李聪听到自己父亲大叫的声音后就往外跑,看到李志国满脸是血躺在地上。120急救人员随后赶来,但抢救无效。李志国的前妻描述:“胳膊、腿都折了,牙也掉了,很惨”。

给死者换衣服时,家人在口袋里发现了遗书。最后一句话是:“我也没办法,只有死!”

网友们对讨债公司的行为看法不一:

精神虐待杀人,这和伤人死亡是一个性质。

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你不还钱,人家上门催债,有何过错?

澎湃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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